药物学著作。10卷。清·赵学敏撰。刊于1765年。本书收录《本草纲目》一书所未载,或已载而需予补充的药物。分为水、火、土、金、石、草、木、藤、花、果、诸谷、诸蔬、器用、禽、兽、鳞、介、虫等18类共92
即耳上,见该条。
出《澹寮方》。为谷芽之别名,详该条。
见春温三字诀及三字经合编六种条。
出《开宝重定本草》。为杧果之别名,详该条。
出《尔雅》。为芦花之别名,详该条。
见《广东中草药》。为龙利叶之别名。详该条。
【介绍】:见王朝弼条。
隋唐时期医官职称。为太医署最高官职,共2人,全面负责太医署的医疗和教学工作,官阶从七品下。
五液之一。即眼泪。见《素问·宣明五气篇》。为透明的水样液体,具有清洁和润泽眼珠的作用。若非因悲泣而流泪者,多属病态,常与肝经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