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广西本草选编》。为尖尾风之别名,详该条。
出《肘后方》。即白螺蛳壳,详该条。
古病名。精神神志病之一。《世医得效方·怪疾门》:“卧于床,四肢不能动,只进得食,好大言,说吃物,谓之失说物望病。治如说食猪肉时,便云你吃猪肉一顿,病者闻之即喜,遂置肉令病人见,临要,却不与吃,此乃失说
病名。指梅毒发于腹股沟。见《外科正宗》卷三。由不洁交媾,染毒所致。初起如杏核,逐渐长大,坚硬不痛,微热不红。左为鱼口,右为便毒。治疗见杨梅疮条。相当于性病引起的腹股沟淋巴结炎。
即手第二指。又称次大指。《灵枢·经脉》:“大肠手阳明之脉,起于大指次指之端。”
即类比法。出《素问·疏五过论》等篇。比,比较;类,归类。以某一现象或概念为中介,通过对两个以上的事物进行比较,发现其相同与不同之处,从而以其共同点为基础,归纳为一类,并作出概括性认识,这种认识方法称为
经外奇穴名。《外科大成》:“便毒灸法:随患之左右,量手中指为则子,次自手掌尽处横纹量起,自臂当中以则子尽处是穴,麦子大艾炷灸三壮,肿消痛止。”所指灸处,即位于前臂屈侧,掌长肌腱与挠侧腕屈肌腱之间,腕横
病名。《外科图说》卷三:“此证生于手阳明之间,初起如粟,渐长如赤豆,其痛不可忍,渐长大如杨梅之状,血不出,亦不生脓。毒从经络流于骨。有此疾者,宜当谨防。”
全书。13卷,并卷首1卷。明·聂尚恒编撰于1616年。卷首包括历代医家传略、导引法、医学或问等论述;卷1《王叔和脉诀》;卷2《难经》;卷3~11临证各科,分列病证、病理、治法、方剂,间附聂氏治案;卷1
古病名。详见水毒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