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孟言
【介绍】:
见李调条。
【介绍】:
见李调条。
用药法则。指补益或治疗下部病证的方药,原则上宜使用气味厚而效果快的急剂。如肾阳不足,阳痿精滑之症,用附子、肉桂等峻补肾阳。《素问·至真要大论》:“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厚,……适其至所,此之谓也。
见清·赵其光《本草求原》。即菟丝子,详该条。
【介绍】:见熊景先条。
宋代医官职称。录属翰林医官院,其职位在大夫之下,官阶从七品,系以原军器库之副使改任本官职。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证名。见《备急千金要方》卷六上。指白睛赤候风火眼。《秘传证治要诀》卷十:“赤眼有数种:气毒赤者,热壅赤者,有时眼赤者,无非血壅肝经所主。”即目赤,参见该条。
针刺麻醉法之一。指针刺入穴位后用电麻仪(即电针机)通过毫针输入电流而达到镇痛目的,以施行手术的方法。它是在电针疗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针麻方法。目前普遍应用于各种针麻手术。
指上眼睑。见目弦条。
综合性医书。明·唐椿撰于1474年。5卷。本书共分元、亨、利、贞四类。“元类要法”又分上、下卷,为医学总论部分,分论医学习业、诊候、药性、察病、治法、经络等。“亨类钤法”、“利类钤法”各1卷,分论风、
医学分科名称。唐代眼科尚未独立,包括于耳目口齿科内;宋代始有眼科之设立;元、明、清等均沿袭有眼科。参见九科条及十三科条。
证名。指面目浮肿由虚所致者。见《景岳全书·面病》。详面目浮肿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