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见《幼幼集成》。即风痫、惊痫、食痫。各详该条。
见萧步丹《岭南采药录》。为紫茉莉根之别名,详该条。
见《证治要诀》。即恶阻。详该条。
①指太阳病不愈,传至另一经。《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医宗金鉴》卷一:“再者,再传阳明经也。谓其邪已传经尽
见《群芳谱》。为甘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生草药性备要》。为向天盏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见《银海精微》。为眼珠疼痛如针刺样的证候。可见于内、外障眼疾。本证有虚实之分。实证多为心经实火所致。症见头痛眼胀,赤热刺痛,持续无间,泪出羞明,或黑睛生翳等;虚证常属体疲目劳,荣气不上溯于目所致
见《中药志》。为禹余粮之别名。详该条。
【介绍】:见窦杰条。
病证名。指因气血虚弱,冲任失固,导致血崩。治法:崩中不止,所下血块色紫者,用《妇人良方大全》小蓟汤;崩血无度虚损羸瘦者,宜《千金要方》鹿茸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