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卷。明吴梦晹撰。吴梦晹,字允兆,浙江归安(今吴兴)人。生卒年不详。布衣。射堂为其所居之室。是集为其曾孙吴自岩所编。末附朱大复等挽诗。大复自注,称梦晹年老气衰,颇有文通之尽,没后友人检其遗稿,大半散
二十卷。明陈与郊(生卒年不详)撰。陈与郊著有《檀弓集注》。本书分二十部,有的部又分若干子目,有的不分子目。各部先列浦南金《修辞指南》原文。列增续的部分于后。每类所增补的内容也不过十数条,又不注明其出典
一卷。明王守仁(1472-1528)撰。守仁字伯安,绍兴余姚(今属浙江)人。明代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世称阳明先生,其学称“阳明学”或“王学”,著有《王文成公全书》。《大学》一书载于《礼记》。唐以前未
无卷数。明唐琳订。唐琳天启时新都(今四川新都县)人。其订本正文与其他本相同,圈点及眉批与他本有别。眉批采用刘辰翁八则,茅坤十二则,孙矿十则,凡三家。刘辰翁字会孟,号须溪,宋进士,曾任濂溪书院山长,著有
三卷。宋郑樵撰。郑樵(1104-1162)字渔仲;居夹漈山中,因号夹漈山人,学者称夹漈先生;又号西溪逸民。新化军莆田(今福建莆田县)人。南宋史学家、训诂学家。初隐居力学,凡三十余年。绍兴间以荐召对,授
十卷。清姬之簋修,李瑾纂。姬之簋,雒山人,清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官至文林郎,康熙八年来任霍邱县知县。霍邱县志,创始于明景泰间,至弘治而再修,至万历二十四年,县令杨其善三修之,迄于康熙初年,县志
八卷。清爱新觉罗·胤祯(详见《御纂孝经集注》)敕撰。是书于雍正六年(1728)始撰,雍正十三年(1735)书成奏进,宣付武英殿校刊,乾隆三年(1738)完成,御制序文颁行。前四卷录尧以来至明孝宗之嘉言
十卷。清朱用行撰。朱用行字翼承,新建人。此书大旨以朱子为主,首列《本义》,而以“正义”、“析义”次之。“正义”以阐发朱子之旨为主,“析义”则兼采他说。又认为象数不可全废,所以间采瞿塘来知德之说,补于“
二卷。明高濂(约1573年前后在世)撰。高濂,字深甫,号瑞南,浙江仁和(今杭州)人。生卒年不详。其诗先有初集,但未有见。此为二集。前有万历九年(1581)自序,称其诗得乎自然以悦性情,故往往称心而出,
六十卷,明郭子章纂。郭子章(1542-1618),字相奎,号青螺,又自号衣生,江西太和县人。隆庆五年(1571)进士,官山西按察使、贵州巡抚、兵部尚书加太子少保。著述甚丰,著有:《豫章书》、《阿育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