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氏遗书
见《武陵山人遗书》。
见《武陵山人遗书》。
无卷数。清乔大凯撰。乔大凯字颐庵,济宁州(今属山东)人。乾隆十八年(1753)举人。此书每彖爻之下都先列《本义》、程《传》,次列诸儒旧说,而以己意加以折衷。其所采掇,不出习见之书。间有自出新义的,如说
四十二卷。清圣祖玄烨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命大学士张玉书(1642-1711)、陈廷敬(1639-1712)与翰林院官员共三十人合撰,历时六年,至康熙五十五年(1716)成书,原名《字典》。其编纂
二卷。清汪宪撰。汪宪字千波,钱塘(浙江余抗)人。乾隆十年(1745)进士。官任刑部陕西司员外郎。此书大旨认为,学易是希望减少过失,而想减少过失,唯在知悔,悔存而凶吝渐消,可以日趋于吉。所以用“存悔”二
三卷。清末潘任撰。潘任字毅远,号希郑,江苏常熟(今江苏省常熟市)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虽分为上、中、下三卷,实际上经说止十篇。每篇之下,往往附有评语,或“黄元同先生曰”,或“俞曲园先生曰”,可能
六卷。宋末元初佚名者撰。该书前五卷以编年形式记载宋理宗、度宗、恭帝三朝史事,始于宝庆元年(1225),止于德祐二年(1276)。另以陈仲微撰《广、卫二王本末》一卷附录于后,记端宗帝昺时期文天祥、陆秀夫
三十五卷。清简朝亮撰。简朝亮字竹居,广东顺德人,曾经受业于南海朱次琦之门,与康有为同学。简朝亮治学宗宋儒,尤受程、朱之学影响。本书认为,东晋古文与《孔传》皆伪。本书在考订古文之伪时,引证详博,立论确当
三十三卷。明曹学佺(详见《易经通论》条)撰。此书分天、地、人三太部,其中天部三卷,人部三卷,地部二十七卷。其中或引说文小篆之解,或又仅就楷体字发义,如其解“春”字为三画象三阳;解“冬”字为反文之反,即
七卷。清林麟(约1685年前后在世)撰。林麟,字石来,福建莆田人,生卒年不详。康熙九年(公元1670)进士,授内阁中书,曾偕检讨汪楫奉使琉球,途中唱酬甚多,官至贵州提学佥事。其告归后,修北村别墅,诗酒
十六卷。是明初乐韶凤等人奉明太祖敕命编撰的一部官韵书。编撰者除乐韶凤外,还有宋濂、王撰、李淑允、朱右等十人。乐韶凤,字舜仪,一字鸣瑞,号廷瑞,全椒(今安徽全椒县)人。洪武三年(1370年)授起居注,六
七卷。清李富孙(1764-1843)注。富孙字芗沚,浙江嘉兴人。嘉庆拔贡,精小学。著作有《李氏易解剩义》、《夏小正分笺》、《说文辨字正俗》、《校经廎文稿》、《续梅里志》等。《曝书亭集词》为清朱彝尊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