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明唐枢(请参阅《宋学商求》条)撰,清王表正删辑。全书分讲学、论治、澄道、阐性四篇。唐枢之学纯出于禅宗,因此所言大抵空虚幻杳。此书所收,虽将其言辞太过者删除,但仍显偏激。收入《木钟台全集》中。
三十二卷。明张介宾(1563-1640)撰。张介宾字景岳,又字会卿,别号通一子,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少年时随父游历京师(今北京),求学读书,拜名医金英(金梦石)学医、尽得其传。壮年投笔从戎,遍历我国
八卷,二百九十二回。不题撰人,公案小说,书成于清嘉庆初年。叙于成龙判案决狱故事。于成龙(1638-1700),清汉军镶红旗人,字振甲,康熙初由荫生授乐亭知县,累官知府、直隶巡抚、河道总督,有主持运河工
六卷。清范士楫撰。范士楫字箕生,号放樵。定兴(今属河北)人。约生于明万历时,卒于清康熙初年。崇祯十年(1637)进十,任山西阳曲、洪洞知县。后降于清朝,官至吏部郎中。顺治末辞官归乡。著有《橘洲诗集》。
四卷。明耿随朝(生卒年不详)撰。耿随朝号敬庵,滑县(今属河南省)人。嘉靖二十六年进士。官至山西按察司副使。本书为解释名物之作。与《尔雅》相类。全书分十五门。而往往征引较乱,又不著出典,破坏了全书的体例
二卷。明彭韶(1430-1495)撰。彭韶字凤仪,莆田(属福建)人。天顺元年(1457)进士,历刑部员外郎。成化中因上疏忤旨下狱,后得释。孝宗时官终刑部尚书。彭韶秉节无私,事关大体,皆抗疏极论,贵戚近
一卷。清江中时(生卒年事迹不详)撰。版本有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刊本(《楚辞书目五种》称乾隆二十五年,此年为庚辰,二十九年为甲申,不知孰是),日本大阪大学藏(怀德堂文库旧藏)。
六十种,四百九十六卷。民国胡宗楙编。胡宗楙,浙江永康人。为胡凤丹之子。胡宗楙承其父志,搜访乡邦著述,成此丛书。仍按四部排列,每部内则以年代先后为序,计经部五种,史部七种,子部十三种,集部三十五种,除古
一卷。清李锐撰。锐字尚之,江苏元和(今苏州)人。清张惠言撰述《易例》,博综群书,而于虞氏之义例独略。李氏专述虞氏义例,凡一卷。其为例十八,计日月为易第一、日月在天成八卦第二、乾第三、消息第四、临观否泰
一卷。明何镤编。镤,泰兴(今属江苏)人。生卒不详。万历十六年(1588)举人。该书是一部家乘性质的著作,主要记录何镤祖父何棐在正德年间以御史身份监军,讨伐四川农民起义首领鄢本恕、蓝廷瑞之事的。所录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