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尚书砭蔡编》。
一百回。清吕熊(约1640-1722)撰。吕熊字文兆,号逸田叟,苏州府昆山县(今上海昆山)人。他性情孤傲,倜傥不群,学识渊博,曾多次被聘为地方官幕僚,但始终没有作官,平生流连山水,足迹遍天下。他的作品
八卷。不著撰人姓名。据书中所述,可知乃明崇祯时太常寺官属所辑也。本书主要记述明代太常寺之建制、设官、职掌,以及有关制度。资料来源,主要是太常寺的档案材料。其中对祭祀、典礼之制记载甚详,所述沿革损益之由
六卷。清代蓝鼎元(1680-1733)撰。此书是一部约束妇女的封建礼教规范,摘录经典、史传中有关内容及格言,按朱熹《小学》体例,分(妇女)“德”、“言”、“容”、“功”四类,书中杂有作者的有关论述。此
①十二卷,首一卷。清钟运泰修,焦敏栋、李兹纂。钟运泰字履安,钱塘(今杭州)人,康熙二十三年(1684)任章丘县知县。焦敏栋、李兹、均为邑人。《章丘县志》康熙三十年(1691)刻本。全书十二卷首一卷,分
七卷。清吴大廷(1825-1878)撰。吴大廷字桐云,别号小酉腴山馆主人。湖南沅陵人。咸丰年间举人,官至福建法道及台湾道。曾著有《小酉腴山馆诗文钞》、《读易随笔》、《读书随笔》、《孝经古今文辑论》诸书
十二卷。不标撰人名氏。只是卷首题签说,“苏州府学附生曹澐手辑吴敬庵《羲经本义》二十本,上大宗师鉴定。今呈到十九本。其一本系图说,因绘画不及,俟于原本录出补送呈”等等。可能是江南诸生录送提学之本,不知道
见《古文尚书疏证》。
一卷。清李锐撰。锐字尚之,江苏元和(今苏州)人。清张惠言撰述《易例》,博综群书,而于虞氏之义例独略。李氏专述虞氏义例,凡一卷。其为例十八,计日月为易第一、日月在天成八卦第二、乾第三、消息第四、临观否泰
十卷。《附录》一卷。清汤斌(1627-1687)撰。汤斌字孔白,号荆砚,又号潜庵。河南睢州(今睢县)人。清初学者。其学源出孙奇逢,尤精易理。亦能诗文。著有《汤子遗书》。此集共十卷。卷一为语录,卷二为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