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卷。清汪立名(生卒年不详)编。汪立名,号西亭,婺源(今属安徽)人,官工部主事。通六书,有《钟鼎字源》、《白香山诗集》和《唐四家诗》。是集为唐诗合集,凡八卷。所选录王维、孟浩然、韦应物、柳宗元四家诗,
十二卷。《诗集》三十三卷。清王崇简(1602-1678)撰。王崇简,字敬哉。直隶宛平(今属北京)人。明崇祯十六年(1643)进士。明灭亡后,携家人南游江浙。顺治三年(1646)出仕,官至礼部尚书,后因
三卷。清吴俊(1818-?)撰。卒年不详,约于光绪末年。吴俊字昌硕,号缶庐,浙江安吉人。宿慧清才,诗书画擅名三绝。以书画自给。著有《缶庐诗》四卷。《缶庐别存》首卷系《题画诗》,古近各体共六十首,后附《
不分卷。不著编者姓名。据宋景定《建康志·书籍门》记载:唐孔颖达奉敕撰修之《五经正义》在宋代有官方刊刻的监本、福建刊刻的闽本、浙江婺州刊刻的婺本。浙江湖州陆氏曾获宋刊巾箱本,学者们断为婺本。巾箱,亦称巾
见“中州乐府音韵类编”。
二卷。清代魏裔介(见《孝经注义》)撰。此书上卷记载了二程(程颐、程颢)、朱熹关于格物致知方面的论述,下卷摘列了历代儒家格物致知的学说,书后附有作者所写的“辩格物致知”二篇:一篇叫《致知格物非物欲扦格》
一卷。周公孙尼(生卒年不详)撰。清马国翰辑。《汉书·艺文志》儒家《公孙尼子》二十八篇。《注》云:“尼子为七十子之弟子。”《隋书·经籍志》云、公孙尼子一卷,《注》尼似孔子弟子。《唐书·艺文志》亦为一卷。
二卷。元无名氏撰。《永乐大典》载有此书,称王与撰。王与生平不详,不知为何许人。作者在《无冤录》中自称曾任过盐官。书中所载多元代至元、元贞、大德年间的官牒条文,又多引《平冤录》、《洗冤录》中的文字。上卷
十二卷,首一卷。清黄兆柽纂。黄兆柽,平望人。此志之作距翁志六十年,其立体大纲与子目详略,较翁志亦多。有清光绪十三年(1887)吴江黄兆柽刻本。
不分卷。清李道南撰。李道南字静斋,江苏甘泉(今江苏扬州)人。官至刑部主事。是书系其家居时所纂,首有序谓“四子书之精微,尽发于朱子之大注、《或问》、《语类》。是本所集,上自程朱语录之微言,下逮元明诸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