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医史》。
二卷。附姓检一卷。罗振玉撰。罗振玉,详见《殷墟书契》条。姓氏书,前人有很多著作。由于近代考古的深入发展,发现了不少周秦两汉的古玺印,而其中所载姓氏,有很多是以前姓氏书中所没有的。在罗氏之前,吴大澂曾著
十三卷。别集三卷。明吴道南(生卒年不详)编。吴道南著有《河渠志》。本书自序以为本谢枋得未及付梓之书,为之增补。但所载皆职官故实,故标题有簪缨必用字。别集首卷为君道、二卷、三卷为类姓,割裂琐碎。多有挂漏
二十卷首一卷,清周硕勋修,王家宪纂。周硕勋,湖南宁乡人,举人,乾隆十六年(1751)任廉州知府。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何御创修郡志,至康熙五十一年(1712)皆有增辑。乾隆十六年(1751),周硕
① 十四卷。清张叙撰。张叙字凤冈,太仓人。雍正十年(1732)举人。此书经传次序将“小象”总列于六爻之后,而将“大象”置于《彖传》之前。“小象”置后创自宋吴仁杰,大象置于彖传之前创于周燔。而张叙乃以为
一卷。清刘青芝撰。刘青芝字芳草,襄阳(今属湖北省)人,雍正甲辰进士。其所撰《尚书辨疑》一卷,只有九条。书前有刘华岳序,后有刘青芝自识。刘青芝以其所疑者,向其好友王尔缉、周伯章询问,周、王二人都回答他说
一卷。编者不详。该书记清末李星沅传志诸文。包括上谕、谕祭、谕碑、国史馆本传、家传、墓志铭、神道碑铭等。现有咸丰刊本。
八卷。清谢庭兰撰。谢庭兰字湘谷,江苏丹徒人。有清一代攻击东晋伪《古文尚书》者固然不少,为其辩护者也很多,但辩护者也大都以卫道士自居,而谢庭兰则在为《古文尚书》辩护时得罪时君,故获罪。他在“自序”说:“
十卷。明何栋如(约1604前后在世)撰。何栋如,字充符,一字子极,号天玉,江苏无锡人,生卒年未详。万历二十六年(1589)进士,除襄阳推官。以忤监税系狱,削籍归。起南兵部主事,迁太仆少卿,充军前赞书,
一卷。清陈诗庭(生卒年不详)撰。诗庭字画生,号妙士,嘉定(今上海市)人。嘉庆四年(1799)进士,授知县,不就。是书于《说文》不可解说之处,则引群书以求确解。如“莍茮徽实,裹如表”者,“裹如表”不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