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明冯舒撰。(1593-?)冯舒字已苍,号默庵,又号癸已老人。常熟(今江苏常熟县)人,肆力经史百家,尤邃于诗。顺治初,构衅于邑令瞿四达,指所著《怀旧集》为谤讪,被杀。平生著述有《默庵遗稿》、《文构
一卷。清七弦河上钓叟记。作者生平不详。是书卷尾有作者自叙。记事起自道光十三年(1833年),与英国议和,许兵费银两千一百万元,定和约五年而一易始,至咸丰九年(1859年),叶名琛在孟喀喇大里恩寺地方花
三十四卷。清王士祯(详见《古欢录》)撰。本书是士祯康熙二十八年(1689)官左副都御史,至四十年(1701)官刑部尚书十三年间所记。士祯自序称“居易”,“取顾况长安米贵居大不易之意”,后又说“认居易俟
见《弘光实录钞》。
① 十六卷。明谷泰(生卒年不详)撰。谷泰字宁宇,官蜀王府长史。此书共十六卷,第一卷记碑刻,第二卷记书,第三卷记画、第四卷记铜器,第五卷记窑器,第六卷记砚,第七卷记黄金,第八卷记银,第九卷记珠,第十卷记
①四卷。清周之祯修,崔曾颐纂。周之桢字甫,河北清苑县人。咸丰二年(1852)举人。同治二年(1863)任猗氏县知县。崔曾颐字少伊,永济县人。道光二十三年(1843)举人。主讲郇阳书院。同治五年(186
一卷。附大学改本考 一卷。清边廷英(生卒年不详)撰。廷英字育之,河北任邱人。是书说多创辟,以为《大学》言明、言诚、言慎独,都与《中庸》大旨相同。书中所出名目,也多出于《中庸》,如言修身,即《中庸》修身
清鲍楹(约1711前后在世)撰。鲍楹字觉庭,余杭(今浙江)人,生卒年不详。康熙三十五(1696)年举人,官知县。著有《青溪先正诗集》。此集系鲍楹采掇淳安之诗,合为一编;以淳安古青溪地名为名。共收唐代一
一卷。清代王澍(1668-1743)撰。作者针对陆(九渊)王(守仁)学说中“格物者为格去物欲,还虚明之本体”的观点,摘取程朱学说中的关于“致知格物”的重要论述加以驳斥,旨在批驳陆王学说。
十四卷。《补遗》一卷。《词钞》一卷。清严学淦(约1819前后在世)撰。生卒年不详。严学淦字丽生,江苏丹徒人。嘉庆九年(1804)举人。道光六年(1826)大挑一等,分发湖南候补知县。此集为其所著古近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