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则例
一百卷。载龄等奉敕修。载龄,道光进士。官至兵部、户部尚书,大学士,袭不入八分辅国公。是书首载同治十二年(1873)请修“则例”的奏疏。全书分十六类,为户口、田赋、库藏、仓庾、漕运、盐法、茶法、参课、钱法、关税、税则、廪禄、兵饷、蠲恤、杂支、通例。户部则例,自乾隆四十一年(1776)至咸丰元年(1851)已纂辑十三次。是次所编,又辑入不少新的资料,但其中也有一些与事实不符之处,可与《续会典》户部事例参照补正。有同治官刊本。
一百卷。载龄等奉敕修。载龄,道光进士。官至兵部、户部尚书,大学士,袭不入八分辅国公。是书首载同治十二年(1873)请修“则例”的奏疏。全书分十六类,为户口、田赋、库藏、仓庾、漕运、盐法、茶法、参课、钱法、关税、税则、廪禄、兵饷、蠲恤、杂支、通例。户部则例,自乾隆四十一年(1776)至咸丰元年(1851)已纂辑十三次。是次所编,又辑入不少新的资料,但其中也有一些与事实不符之处,可与《续会典》户部事例参照补正。有同治官刊本。
一卷。清陶鸿庆撰。该书是作者所撰《读诸子札记》中的第十一种,为作者的读书心得。作者对《春秋繁露》中文句伪误之处提出自己的看法,偶尔也对前人的校勘成果进行驳正。该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有朱本流传。
十六卷。明尹直撰。尹直生平事迹见《名相赞》条。《南宋名臣言行录》一书本是为接续南宋学者朱熹的《名臣言行录》而作,录陈俊卿以下123人事迹。书前有弘治十六年(1503)自序。但该书和朱熹《名臣言行录》例
一卷。晋贺循(详见《丧服谱》)撰《隋》、《唐》志均无《葬礼》之目,《通典》《太平御览》引贺循《丧服要记》外,又引贺循《葬礼》,盖本是两书,《丧服要记》拟《仪礼·丧服传》,《葬礼》拟《仪礼·士丧礼》也,
四卷。清杨守敬辑。于光绪十三年(1887)刻成。卷不分次第。皆采自旧刻而不是采自墨迹。钟繇书收《宣示表》等五帖。卫夫人书均用《淳化阁法帖》重摹。晋顾恺之《女史箴》称为宋拓。《曹娥碑》甚丰肥,不知出于何
三卷。清朱璠撰。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璠字胜之,江西南城县(今江西省东部)人。书首有璠叙录,大意是:《仪礼》文多冗复,读者概以节取。这里编取记之零星者附于经,择取纂疏确当之训诂以补充其缺脱,订正其讹误。
五卷。清王心敬(详见《丰川易说》)撰。明人冯从吾著《关学编》一书,记载关中学者人物。王心敬以其未为完备,遂采摭诸书,补其缺略,以成此书。冯书所载始于孔门弟子秦祖,终于明代王之士。本书则于秦祖之前加上了
二卷。清刘天真撰。刘天真字汝迪,号去伪,兴国州人。由岁贡生官任安仁县训导。其讲《易》,大旨认为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其六七八九之数,乃一二三四倚五而成。盖即参天两地而倚数之说。张尚瑗序之说
一卷。清龚家尚(生卒年未详)撰。家尚号跛叟,浙江仁和(今杭县)人,官至礼部尚书,龚守正之孙。该书为续守正《家乘述闻》而作,所述多其祖与父遗事。现有石印本。
见《黄帝阴符经注》。
十二卷,明杨应奎纂修,曹鼎、谢崇补遗,张嘉谋校注。杨应奎,字文焕,山东益都人。明正德六年(1511)进士,嘉靖初年来任。张嘉谋(1874-1941),字中孚,自号梅溪钓徒,邑人。光绪二十三年(1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