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卷。明张翼、包衡同撰。二者生卒年俱不详。张翼,字二星,余杭(今浙江省余杭县)人。包衡,字彦平,秀水(今浙江省秀水县)人。二人皆失意于科场,于是乃弃去制义,共同购阅古书,从中采摭隽语僻事,积而成帙。
一卷。宋陈彭年撰。陈彭年(961-1017)、北宋抚州南城(今属江西)人,字永年。雍熙时中进士,咸平四年(1001),奏请置谏官、择法吏、简格令、省冗员、行公举。景德初年,以直史馆兼崇文院检讨预修《册
一卷。明王世贞(1526-1590)撰。王世贞字元美,号凤州、弇州山人,江苏太仓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累官至刑部尚书。著作甚丰,有《弇州山人四部稿》一百七十四卷
六十八卷。清郭伦撰。郭伦字凝初号西山,萧山(今属浙江省)人。乾隆年间举人,著有《十七朝史论一得》。《晋记》书前有郭伦序文,称读《晋书》的过程中有感于“取舍失衷,是非瞀乱”的缺陷,以“其中唯诸志稍有可观
九卷 明刘炳(约1361前后在世)撰。刘炳字彦昺,以字行,鄱阳(今江西波阳)人。生卒年不详,刘炳事迹略见《明史·文苑传》。洪武初,献书言事,授中书典签。出为大都督府掌记,考其《吊余阙墓》结衔称《大都府
一卷。清岳森(生卒年不详)撰。岳森字林宗,四川南江人。拔贡生。是编主要辨指事、象形二书之先后,而略于其他四书。其论点是象形先于指事,因为许慎《说文叙》曰:“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
十一卷。明朱右(1314-1376)撰。朱右为明初文学家,字伯贤。临海(今属浙江)人,后徙居上虞。元末,累征不就。明洪武三年(1370),以考礼征与修《元史》,授翰林编修。六年,纂修《日历》,七年,参
三卷。旧本题宋闽南郑瑗撰,钟人杰的《唐宋丛书》也著录为宋人郑瑗。但后世学者据书作者称明为国朝,其所评论者多明初人物,而断定此书决非宋人所作。又据弘治《八闽通志》,载有莆田人郑瑗,朱彝尊《明诗综》也载有
即《永历实录》。
见《伤寒论后条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