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新政纪略
十卷。附吏部大小九卿科道访单一卷。明佚名撰。是书辑天启七年(1627)十月十五日至崇祯元年(1628)三月十一日邸报。关于弹劾客魏逆党之奏疏题本,逐日编载。自崇祯即位,朝政一新,有些魏党余孽为求免祸,亦潜辑当时奏章,籍以掩饰文过。是书所采奏章,每于暗右逆案之语,辄多宥辞。其纂辑文旨,盖亦如此。有吴兴刘氏藏旧抄本。
十卷。附吏部大小九卿科道访单一卷。明佚名撰。是书辑天启七年(1627)十月十五日至崇祯元年(1628)三月十一日邸报。关于弹劾客魏逆党之奏疏题本,逐日编载。自崇祯即位,朝政一新,有些魏党余孽为求免祸,亦潜辑当时奏章,籍以掩饰文过。是书所采奏章,每于暗右逆案之语,辄多宥辞。其纂辑文旨,盖亦如此。有吴兴刘氏藏旧抄本。
五卷五十一节。题“西湖义士述”,作者不知何人。长篇小说,叙明万历、天启年间宦官魏忠贤事,故又名《魏忠贤轶事》。不设回目,每卷分若干节,以事为题。也有以几个人名为题的,如第三卷和第四卷有几节分别题:“杨
七卷。《附录》一卷。明刘永澄(1576-1612)撰。刘永澄,字静之,宝应(今江苏省中部)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进士。官至国子监学正、兵部职方司主事。著有《刘练江集》。是集为刘永澄诗文集。凡七卷
见《世说新语》。
敦煌写本残卷。浙江上虞罗振玉影印本,为唐入写经之一。此残卷为魏王弼《周易》注的第三、第四卷中的内容。据考证,第三卷乃唐高祖时写本,第四卷亦为初唐人所抄写,弥足珍贵。
四卷。美国嘉约翰(1824-1901)口译,番禺何了然笔述。嘉约翰,美国北长老会传教医师。1853年来华,在广州传教行医。1898年在广州设立疯人院,他在华前后共四十四年,死于广州。他写过许多关于内外
一卷。清乔大凯(详见《周易观澜》)撰。本书是大凯笔记,内容多为辩论词句,但甚为拘泥,缺乏变通拓展。
八卷。赵吉士(1628-1706)撰。赵吉士,字天羽,号恒天、寄园。钱塘(今浙江杭州)人。顺治八年(1651)举人。康熙七年(1668)任山西交城知县。后以功擢户部主事。吉士善诗文,常招聚一时名俊游宴
三卷,清方宗诚撰,方宗诚,字存之,桐城(今安徽桐城县)人。治宋学,工古文辞,同治(1862-1874)间李鸿章任直隶总督,荐授其枣强(今河北省枣强县)知县,振教扶伦,谘民疾苦,论狱有声,旋隐居著述,从
三十卷。清姚文田((1758-1827)、严可均(1762-1843)同撰。文田字秋农,归安(今浙江吴兴县)人。嘉庆四年(1799)进士,授翰林院编修,累官至礼部尚书。精《说文》之学,所著尚有《说文解
二卷。三国吴陆玑撰。陆玑字元恪,吴郡(今江苏省苏州市)人。仕吴为太子中庶子、乌程令。《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隋书·经籍志》、《经典释文·序录》俱著录,皆谓三国吴陆玑撰。然明北监本《诗正义》所引作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