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盐法续增备考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卷二下为优恤八案,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卷五下为盐法条例,卷六为附录。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间有关案例,可补《清会典》、《清盐法志》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有清同治刊本。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卷二下为优恤八案,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卷五下为盐法条例,卷六为附录。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间有关案例,可补《清会典》、《清盐法志》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有清同治刊本。
又称《紫微杂记》、《东莱吕紫微杂说》等。一卷。北宋末南宋初吕本中(1084-1145)撰。吕本中字居仁,学者称“东莱先生”,寿州(今安徽凤台)人。吕公著曾孙,少以荫初承务郎。绍圣间以元祐党人子弟免官。
三卷。清杨履泰撰。杨履泰字子字。丹徒人。道光二十年(1840)举人。作者认为要探得周易之真谛,必须象、数、理三者结合求证。历史上汉儒尚象、宋儒尚理,而没有言数专家。于是作者依据《大传》“参天市地而倚数
一卷。宋胡太初撰。胡太初,天台(今属浙江)人。宋理宗端平二年(1235),太初舅陶某出任香溪知县,太初著县令居官之道十五篇以赠。淳珰十二年(1252),胡太初知处州,次年,又得原稿,遂屡版刻书,发放属
一卷。明顾苓撰。顾苓字云美,江苏吴县人(今江苏省苏州市人),生卒年月未详。他是书画家文征明的故戚,又是著名学者钱谦益的高足,受家传师道熏陶教养,故精于金石碑版之学,为文清逸潇然,明亡后,室悬崇祯帝御书
五十卷。清汪辉祖(1730-1807)撰。辉祖字焕曾,号龙庄、归庐,浙江萧山人。乾隆乙未(1775)进士,官湖南宁远县知县。著述颇多,计有三十多种,四百余卷。王宗炎《汪龙庄行状》称他“邃于史,尤留意名
四十八卷。明杨廉(1452-1525)撰。杨廉,字方震,号月湖,一号畏轩,丰城(今江西丰城县)人。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进士,授给事中,历南京光禄寺少卿。正德间累官至南京礼部侍郎。嘉靖初迁尚书。卒
二十五卷首一卷,清姚念杨等修,赵裴哲纂。姚念杨,仁和(今浙江杭州)人,曾任益阳县知县。赵裴哲,益阳县人,候选教谕。《益阳县志》同治八年(1869)刻本,共二十五卷首一卷,分为十二门。一,舆地志,为目七
一卷。清姜宸英(见《湛园未定稿》条。)撰。姜宸英生平此本前有秦松龄序,言宸英奉纂修之命,治装北上时,编辑此集。其中均为中年作品。有一九八三年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姜先生全集》(二函二十册)影印本。
三十二卷。清顾炎武撰。顾炎武(1613-1682)初名绛,字宁人,后改名炎武,自称蒋山佣,号亭林,学者称亭林先生。昆山(今江苏昆山县)人。少年时参加“复社”反宦官权贵的斗争。清兵南下后参加抗清斗争。失
十二卷。明程汝继撰。汝继字志初,又字敬承。江西婺源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进士,官至袁州府知府。该书《凡例》云:“以朱子《本义》为宗,故名曰《宗义》。”但也往往有与《本义》不合者。朱之蕃为此书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