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一十五卷。宋苏轼(1036-1101)撰。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北宋文学家、书画家。嘉祐二年(1057)进士。除签书凤翔府判官,召直史馆。熙宁间,上书论新法不便,触怒
五卷。明刘伯生撰。此书只题《刘子易屩》,而不著作者名称、官职。前有一序,末署“万历庚辰冬十月辛亥弟伯燮顿首书”,由是知作者为刘伯燮之兄。此书不载于《明史·艺文志》,唯传是楼书目称,明刘伯生撰。《湖北通
六卷。清代景日昣撰。景日昣字东阳,登封(今属河南)人,康熙进士,官至户部侍郎,著有《说嵩》、《嵩岳庙史》等书。全书依据《大学》中的八条目分八类目,每类目下又分出子目至数百条,每条目下摘列了诸儒家的语录
即《御批通鉴辑览》。
一卷。王国维撰。作者生卒年代及事迹见《刘祁西使记校注》条。《黑鞑事略》一书,李文田曾著有札记,但王国维所作此书考证尤为精密。王国维认为《黑鞑事略》中双行小注,都是彭大雅自注;彭氏所云按只,与徐氏所云按
明赵统(约1550前后在世)撰。赵统,字伯一。陕西临潼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官户部郎中。是编所诠释均为杜甫七言律诗。首论拗体,称为“杜甫粗律”,完全是杜撰概念,今人莫名其妙。且自
① 十五卷。明郝敬(详见《周易正解》)撰。该书是作者研究《春秋》之作。作者认为,“欲读《春秋》,勿主诸《传》,先入一字。但平心观理,圣人之情恍然自见。”(《春秋直解》自序)主张废传从经,直接阐发《春秋
二十卷。清李元撰。李元(?-1816)字太初,号浑斋,京山(今湖北京山县)人。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举人。尚著《声韵谱》、《春秋郡国考》、《五礼撮要》、《易学集解》等,所著仅《音切谱》、《声韵谱》
一卷。清郝懿行原撰,清王念孙刊误。是编前有共和八年己未(1919年)罗振玉序。是编原写本旧藏贵阳陈松山家,首尾朱墨烂然,凡一语有未安,一字有讹脱,均以朱笔订正。以书迹观之,多出念孙手,间有一二为引之所
十卷。明郑楷(约1424前后在世)撰。郑楷,字叔度,赐号醇翁,浦阳(今浙江浦江县)人,生卒年不详。除蜀王府教授,迁左长史,致仕归。著有《凤鸣后集》。是集凡十卷。首卷载近体诗数首,余皆为杂文。而无序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