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沙门百一羯磨法
一卷。宋释法颖撰。法颖生平事迹详见《十诵比丘尼波罗提木叉戒本》辞条。《大沙门百一羯磨法》主要内容是,记述单白羯磨二十四,白羯磨四十七,白四羯磨三十等文,附有例证说文。总体上看,该卷标章亦未明析,次序殊嫌杂乱,或广述戒缘或单录白辞。做为严密述经之书显为逊色。但此卷是在唐以来习律已有变化咸皆精通诸部,钩稽异同的情况下作出的,故对律学研究有一定史料价值。现常见版本是大正新修大藏经本。
一卷。宋释法颖撰。法颖生平事迹详见《十诵比丘尼波罗提木叉戒本》辞条。《大沙门百一羯磨法》主要内容是,记述单白羯磨二十四,白羯磨四十七,白四羯磨三十等文,附有例证说文。总体上看,该卷标章亦未明析,次序殊嫌杂乱,或广述戒缘或单录白辞。做为严密述经之书显为逊色。但此卷是在唐以来习律已有变化咸皆精通诸部,钩稽异同的情况下作出的,故对律学研究有一定史料价值。现常见版本是大正新修大藏经本。
五卷。明陈志明(生卒年不详)撰。陈志明,字养晦,黄州(今湖北省长江以北一带)人。一说此书为陈长卿撰,陈长卿身世不详。据考,此书可能系陈志明得自陈长卿,为谁所作不详,又经陈志明增补而成今本流行。所谓五法
四卷。清郭庆藩(1844-1896)撰。庆藩字孟纯,号子静,湖南湘阴人。清末诸生,官江苏候补道。善学好思,精于小学,著作尚有《许书转注说例》、《说文经字正谊》、《合校方言》、《庄子集释》等。此编系为陈
十一卷。《卷末》一卷。清黄遵宪(1848-1905)撰。遵宪字公度,另号人境庐主人,东海公等。嘉应(今广东梅州)人。其父黄鸿藻为咸丰六年(1856)举人,官累户部主事,广西思恩知府。黄遵宪同治六年(1
一卷。清姚其慎撰。姚其慎,生卒年不详,字忆仙,江苏南汇(今上海)人,举人方正李帮黻之继妻。清代诗人。此书于民国二十六年(1937)刊入周浦《南荫堂姚氏丛刊》初编里。书后附有萧穆所作跋语。另有民国二十九
三十六卷。元吴澄(1247-1333)撰。澄字幼清,号草庐、江西崇仁人。南宋咸淳末举进士不第。入元,荐擢翰林应奉文字。泰定初年开经庭,澄为讲官,曾主修《英宗实录》,诏加为资善大夫,广招门徒,从学者数千
四卷。清尹彭寿(生卒年不详)撰。彭寿字慈经,光绪六年(1880)科副贡,候选教谕。光绪十七年(1891),山东学政裕德以其邃于训诂、学有根源荐于朝,赏加国子监学政衔。著作除是编外,还有《石刻证经》五卷
五十六卷。清曹砺成修,杨泰淳、冯可镛纂。曹砺成曾任慈溪县知县。杨泰亨,翰林院检讨,慈溪县人,同治四年进士。冯可镛,慈溪县人,国子监学正衔拣选知县,咸丰元年举人。此志光绪十四年修,稿本。全书五十六卷。分
一卷。明李维桢(详见《史通评释》条)撰。此书是李维桢奉诏谒黄帝陵,见旧祠取鼎湖之事,额曰龙髯,于是便作此书以辨其不经,认为骑龙即乘六龙之义,其实在《子华子》中已有此说,无庸复赘。又举百家所言黄帝神灵诸
①见《郑敷文书说》。② 一卷。宋郑朴撰。郑朴之生卒年及生平事迹均不可考。郑朴所撰之《敷文郑氏书说》一卷,以札记体的形式,又以《尚书》事实,或提出疑问,或谈自己的一些心得,于各条分别立论,共有二十余事。
本书为敦煌本《古文尚书》残卷,为巴黎国家图书馆藏残卷五,共存《古文尚书》十七篇半。其中甲卷为《夏书》四篇,乙、丙两卷为《商书》七篇,丁、戊两卷为《周书》六篇,另外还有《顾命》篇的残片九行半,都是唐玄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