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义补说
五卷。清蔡绍江撰。蔡绍江字伯澄。蕲水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历官刑部郎中。此书是蔡绍江奉父之命对朱熹《周易本义》所作的补注。因此其书体例为经文之下先列本义之注,蔡氏补说则低一格附于朱注之后。此书有许多精彩之论,如“剥床以足”未注不言足象,而蔡氏则增补说“剥自下始,故日床足”,从而使文义顿明,而有些补注则补朱注所未备,如“虎视眈眈”中解释虎象“艮为虎”等。但也有错误的地方,不合传旨,与传义有违、违背象意之处屡有出现。有道光年间刻本。
五卷。清蔡绍江撰。蔡绍江字伯澄。蕲水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历官刑部郎中。此书是蔡绍江奉父之命对朱熹《周易本义》所作的补注。因此其书体例为经文之下先列本义之注,蔡氏补说则低一格附于朱注之后。此书有许多精彩之论,如“剥床以足”未注不言足象,而蔡氏则增补说“剥自下始,故日床足”,从而使文义顿明,而有些补注则补朱注所未备,如“虎视眈眈”中解释虎象“艮为虎”等。但也有错误的地方,不合传旨,与传义有违、违背象意之处屡有出现。有道光年间刻本。
三卷。清周镛撰。周镛字仁泰,仁和(今浙江杭州)人。曾受业于卢抱经之门。自言是书为抱经所授意。书中颇诋斥毛西河,然其义陈旧、庸俗、肤浅,于朱子之学,毫无发明。书中解“贤贤章”袭秦易堂说;解“不逾矩”云“
十卷。元张伯淳(1242-1302)撰。伯淳字师道。崇德(今属浙江)人。宋末举童子科。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授杭州路教授,大德中拜翰林侍讲学士。著有《养蒙集》。此集又称《养蒙先生文集》。乃其子张
十卷。清祝文彦(生卒年不详)撰。祝文彦字方文,海宁(今属浙江省)人。文彦此书认为儒家主孔孟之说、崇尚“礼乐”、“仁义”,提倡“中庸”之道,主张“仁政”、“德治”,重视伦理道德教育;道家主老庄学说,强调
旧本题句曲山人伯勤甫撰。伯勤本是朱载堉的表字。可能是朱载堉在作了《律吕精义》之后,又作此书以简括要义,与所谓《律吕精义》及正论互相阐发。《千顷堂书目》对此书未作著录。清抄书附于《律吕正论》之后,是书于
十五卷。朱吾弼编。朱吾弼,明代高安(今江西省高安县)人。字谐卿,号密林。万历乙丑(1589)进士,官南京御史,有直声,时因抗章申理,忤权贵,遂移疾去,后召为大理右丞,齐楚浙三党用事,吾弼复辞疾归。熹宗
六十六卷。明张时彻(1500-1577)编。张时彻字维静,一字九一,号东沙。鄞县(浙江宁波)人。嘉靖二年(1523)进士。官历南兵部主事,礼部员外郎等。本书选录明代洪武至嘉靖年间之文,计为四百四十二家
八卷。清王士俊(生卒年不详)撰。王士俊字犀川,贵州平越(今贵州福泉县)人。康熙六十年进士,后授庶吉士。雍正元年以知州发河南,累擢河南巡抚,他提倡垦荒劝捐,颇为民累。此后又任湖北、四川巡抚,河东总督,后
十二卷。清叶德辉(1864-1927)撰。德辉字焕彬,又字焕彩,号直山、渔水、郋园,江苏吴县人,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至吏部员外郎。此书首有自序,称《周礼》“郑注之精深,全在改字”,“故一一为
十卷。清钮琇(约1681年前后在世)撰。钮琇,字玉樵,江苏吴江人。康熙十一年(公元1672)拔贡生,历知河南项城县、陕西白水县,兼摄沈邱、蒲城事,后为广东高明县令。卒于官,数年后方得归葬故里。一生颇多
二卷。明唐伯元撰,清黄中订补。唐伯元字仁卿,澄海(今属广东)人,万历二年(1574)进士,官至南京吏部文选司郎中。为学力反程朱、陆九渊、王守仁之说。黄中字平子,号云瀑,舒城(今属安徽)人,生卒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