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定四分僧戒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一卷。明袁珙(1335-1410)撰。袁珙,字廷玉。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其精相人之术。永乐初拜太常寺丞。所居多植柳树,故人称柳庄先生。袁珙本士族,其父彦章仕元为翰林国史检阅,世称菊庄先生。袁珙博学多
一卷。宋刘蒙撰。刘蒙,彭城(今江苏徐州市)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刘氏菊谱》大体可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谱叙,首论古代正人达士多吟咏菊之高洁;次叙菊花之功用;后叙作此谱之缘由。作者自称崇宁甲申(11
一百四十卷。宋黎靖德汇编。黎靖德生卒年不详。是书亦称《朱子语录》。朱熹既没,门人各记其所闻之语。嘉定八年蜀人李道传始取三十三家,刻之于池州,曰“池录”。嘉熙二年其弟性传,又取四十二家刻之于饶州,曰“饶
二十五卷。清王式丹(1645-1718)撰。王式丹,字方若(一作方石),号楼村。宝应(今江苏扬州)人。康熙中会试,殿试皆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后因病归故里,颇得巡抚宋荦赏识,为“江左十五子”之首。本集由
三卷。清孙诒让撰。参见《名原》。是书从吴式芬《捃古录金文》中选取重要铜器铭文一百零五器一一加以考证,体例略同于《古籀拾遗》。校订吴录之失多处,间获新义。有民国十八年(1929)燕京大学刻本,民国二十年
初编十二卷,二编八卷。清乐钧撰。乐钧初名宫谱,字元淑,号莲裳,江西临川人。生卒年不详。嘉庆六年(1801)举人,以后屡次会试不中。家贫,同母亲居江淮间。乐钧是江西继蒋士铨之后有诗名的人。著有《青芝山馆
十四卷。清虞楷撰。虞楷字孝思,号蓼园,里籍不详。书无序跋,也不知道作于何时。中述《周易折中》,称圣祖仁皇帝庙号,所以应为雍正、乾隆时人。其次序采用古本,大旨也主图书,而认为先天寓理于数,后天因数以阐理
二百卷。东华续录,四百一十九卷。清末王先谦(1842-1917)撰。先谦字益吾,号葵园,湖南长沙人。同治进士。历任翰林院编修,国子监祭酒,参与国史馆编纂工作。后任江苏学政,长沙城南书院、岳麓书院院长等
一卷。清周广业撰。周广业著有《孟子四考》,已著录。乾隆四十八年(1783)冬,其以举人北上京畿,赴礼部会试,将路程所经,逐日记之。自当年十二月十八日,至四十九年(1784)二月十五日,皆有记述。记程诗
六十卷。北宋末南宋初曾慥(生卒年不详)编。曾储字端伯,晋江(今福建晋江)人。官至尚书郎、直宝文阁。绍兴年间(1131——1162),侨寓银峰,取汉以来百家笔记小说,采掇事实,分类编纂,以成此书。全书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