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文献
二十四卷。明焦竑(1541-1620)编。焦竑字弱侯,号淡园。江宁(今江苏南京)人。著有《易筌》。是书分经集六卷、史集六卷、子集七卷、文集四卷,末附通考一卷。其自序说:“一切典故无当于制科者,概置弗录”,《四库全书总目》评此书称:焦竑虽耽于禅学,敢为异论。然在明人中尚属赅博,何至颠舛如此。必为书贾所伪托。此评看来有理。《四库全书》列为存目。
二十四卷。明焦竑(1541-1620)编。焦竑字弱侯,号淡园。江宁(今江苏南京)人。著有《易筌》。是书分经集六卷、史集六卷、子集七卷、文集四卷,末附通考一卷。其自序说:“一切典故无当于制科者,概置弗录”,《四库全书总目》评此书称:焦竑虽耽于禅学,敢为异论。然在明人中尚属赅博,何至颠舛如此。必为书贾所伪托。此评看来有理。《四库全书》列为存目。
六卷 此书是清高宗弘历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诏令诸皇子及军机大臣、上书房总师傅等人,取历代册立太子的事迹中能够有所鉴戒的部分,按朝代顺序纂辑而成,上自周代,下迄明代,共三十三事。此外还附立了五事
一卷。后魏刘芳(详见《毛诗笺诗义证》条)辑。清马国翰撰。马辑本只六条,有得有失。其有,“云卜赴也,赴来者之心”。此为得也。赴从卜声。《诗·大田》“秉畀炎火”,《释文》“秉”,“《韩诗》作卜,卜报也”。
二卷。清杜文澜(详见《平定粤匪纪略》)撰。咸丰三年(1853)二月,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今南京)后,清钦差大臣向荣尾追太平军到天京城东沙子冈,三月,移扎孝陵卫,建立江南大营,围攻天京。咸丰三年三月,太平
六十卷。清刘权之等奉敕撰。刘权之,清大臣,嘉庆十六年(1811)授体仁阁大学士,管理工部事务。是书于当年七月告成。其卷一至卷八为盔甲作法;卷九为衣帽作法,卷十、卷十一为帐篷作法,卷十二为器械作法,卷十
一卷。《咏怀诗》一卷。明耿志炜(约1628年前后在世)撰。耿志炜,字明夫,号逸园,陕西武功(咸阳)人。生卒年不详。万历四十一年(1613)进士。官至提督四译馆少卿。是编乃耿志炜归田后所作。其于诗境未能
一卷。后周沈重(详见《毛诗义疏》条)撰。清马国翰辑。是书所辑音多于义,与《诗疏》同。可能其音多为《释文》称引,其义则为《孔疏》删削的原故。沈重于《诗·燕燕》篇,有“协句”之说。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云
一卷改并一卷,记存一卷,补许一卷。清龚橙撰。龚橙生平著述,参见《六典》。是书之大意为,许慎因《说文解字》文字未定,未奏上,患病后才使其子许冲续成上奏朝廷,“凡分五百四十部,首一终亥,据形系联,补说形义
十卷。明万民英撰。万民英字育吾,大宁都司(在今河北平泉县)人。嘉靖年间进士,历官河南道监察御史,出为福建布政司右参议。本书取选旧传有关星学之书,排纂成帙,共收书八种:卷一《星曜图例》,卷二《观星节要宫
一卷。清俞樾(详见《周易平议》)撰。俞樾治经学私淑高邮王氏。王引之曾撰有《春秋名字解诂》,俞樾撰《春秋名字解诂补义》,对王氏之书重加补正,纠正其中的疏失。该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收入《皇清经解续编》及《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