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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饷镇抚司

李自成农民军在北京设立的对明朝贵戚大臣实行“追赃助饷”的机构。大顺军进京后,大顺政权专设“比饷镇抚司”,由刘宗敏、李过、李牟主持,用暴力逼迫明朝贵族大臣、贪官污吏交出剥削来的金银财宝,充作军饷。李自成提出“各官罪甚者杀之”,“贪鄙多赃者刑之”,规定了镇反和追赃的总原则。比饷镇抚司逮捕了明朝的贵族、官僚、大商人,规定交赃银的数目:尚书以上十万两,京卿锦衣七万两,科道御史五万两,翰林三万或一万两,吏部二万两,部曹数千两,珠玉玩好概不收受。官吏不能如数缴纳,被打死的很多。勋戚处死后,财产没收。追赃结果,共得银七千万两,其中勋戚王侯之家占十分之三,官寺之家占十分之三,文武百官和商贾各占十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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