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甘、乌斯藏都指挥使司
明代设置的西藏地方军政机构。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明朝政府在西藏设立乌斯藏卫(今西藏)和朵甘卫(今西藏东部)指挥使司以及宣慰司二、元帅府一、招讨司四、万户府十三、千户所四等地方行政机构。各处的官吏多用藏族,由明朝赐给他们印信,规定法规,统辖藏民,征收贡赋,并按期向皇帝述职。洪武七年,升朵甘、乌斯藏二卫为都指挥使司,以锁南兀即尔为朵甘都指挥同知,管招兀即尔为乌斯藏都指挥同知,并赐银印。
明代设置的西藏地方军政机构。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明朝政府在西藏设立乌斯藏卫(今西藏)和朵甘卫(今西藏东部)指挥使司以及宣慰司二、元帅府一、招讨司四、万户府十三、千户所四等地方行政机构。各处的官吏多用藏族,由明朝赐给他们印信,规定法规,统辖藏民,征收贡赋,并按期向皇帝述职。洪武七年,升朵甘、乌斯藏二卫为都指挥使司,以锁南兀即尔为朵甘都指挥同知,管招兀即尔为乌斯藏都指挥同知,并赐银印。
外国殖民者装运华工的船只,被拐骗上船的我国同胞,如处地狱之中,故被称为浮动地狱。第一次鸦片战争前,西方殖民者就开始秘密掠卖华工出国。随着鸦片战争失败和不平等条约的签订,西方殖民者掠卖华工的活动更加猖狂
周代在墨、劓、刖、宫、大辟五刑之外,加流(流放)、赎(以罚金抵罪)、鞭(鞭挞)、杖(杖责)四刑,为九刑。《左传》昭公六年: “周有乱政而作九刑。”近年陕西周原遗址出土的西周中晚期青铜器《训匜》铭文,证
周代管理民政的五种官职。《礼记·曲礼》: “天子之五官, 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司徒管民事,征发徒役;司马主军政和军赋;司空主土地事宜和营作;司士或称司事,管版籍爵禄;司寇掌刑狱
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秋间,留日学生日益增多,为加强各省留日学生之间的联系,留日学生发起组织中国留学生会馆。会馆设于东京神田骏河台。吴禄贞把它比喻为“美国费城之独立厅”。接着各省留日同乡会相继成立
新莽末年的农民大起义。王莽代汉以后,企图通过复古改制缓和阶级矛盾,也未能挽救社会危机,反而使广大农民生活更加苦难。天凤五年(公元18年),青徐(今山东东部和江苏北部)一带发生大灾荒,琅玡(治今山东诸城
曹操追击刘备的战争。官渡战后,刘备投奔荆州(治今湖北襄阳)牧刘表、刘琮父子。刘表死后,子刘琮投降曹操,曹操乘势挥军南下。刘备被迫从樊城(今湖北襄樊北)向荆州的军事重镇江陵撤退,途经襄阳,随从兵众达十多
金蒙间一次重要战役。十三世纪初蒙古兴起,建立了蒙古汗国。大安三年(公元1211年)二月,成吉思汗自克鲁伦河发兵大举南下攻金。金卫绍王一面遣使求和,一面急命平章政事独吉思忠(一名千家奴)为行省事,赴边指
金蒙间一次重要战役。蒙古军在大昌原(今甘肃宁县东南)战败后,窝阔台汗亲督弟拖雷及侄蒙哥率大军攻入河东。正大七年(公元1230年)九月,金将武仙与移刺蒲瓦在潞州(今山西长治)大败蒙古塔思所部先锋军。十月
清雍正时中俄双方签订的条约。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六月订立,共十一条。关于中俄中段边界问题,该约内容与《布连斯奇条约》相同。条约重申《尼布楚条约》中关于东部边界的乌第河地区仍然暂不划分的规定。关于
战国末年,秦将王翦伐楚临行时向秦王嬴政(即秦始皇)乞田的故事。起初,秦王用李信言,使其带领二十万兵伐楚,结果大败;乃改用王翦言,使其带领六十万兵伐楚,始皇亲自送至灞上(今陕西西安东)。王翦行前,向秦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