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刑司
宋官署名。全称提点刑狱司。又称宪司、臬司、宪台。掌本路司法、刑狱、巡察盗贼及监察地方官吏,并兼管农桑。太宗淳化中始遣朝官及阁门祗候以上出任诸路提点刑狱公事,或同提点刑狱。后设专司,文武参用。京畿地区设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南宋则称提点京畿刑狱。哲宗绍圣初,又命兼掌本路坑冶事。南宋孝宗乾道时,复兼催督经总制钱。其下属有检法、干办等官。金有提刑使,后改称按察使。明清各省有提刑按察使司,其职任与宋之提刑司不尽相同。
宋官署名。全称提点刑狱司。又称宪司、臬司、宪台。掌本路司法、刑狱、巡察盗贼及监察地方官吏,并兼管农桑。太宗淳化中始遣朝官及阁门祗候以上出任诸路提点刑狱公事,或同提点刑狱。后设专司,文武参用。京畿地区设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南宋则称提点京畿刑狱。哲宗绍圣初,又命兼掌本路坑冶事。南宋孝宗乾道时,复兼催督经总制钱。其下属有检法、干办等官。金有提刑使,后改称按察使。明清各省有提刑按察使司,其职任与宋之提刑司不尽相同。
以曾国藩为首的封建地主武装。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后,清廷诏令各省举办团练,镇压革命。1853年(咸丰三年)帮办湖南团练的在籍侍郎曾国藩以其父曾麟书总领之湘乡练勇为基础,参酌戚继光军队编伍之法,订营哨之制。
周武王建立周朝以后两年即去世,子成王诵年幼,不能管理国家,由武王之弟周公旦继武王之后居摄天子之位, 并且称王,七年之后乃还政成王,史称周公摄政。
清入关后强迫汉人充当旗庄、旗地上封建奴仆的一种方式。清军入关后,在圈占土地的基础上,皇室、王公和八旗官员纷纷建立“旗庄”。这些旗庄、旗地主要靠从辽东迁来的“庄丁”进行生产。此外,为了补充旗庄上的劳动人
城濮之战后,楚因北上受阻,转向东方发展,灭掉淮水流域一些小国,增强了实力。楚庄王即位后,以孙叔敖为令尹,选贤任能,发展生产,改革政治,又平定了贵族若敖氏的叛乱及附近群蛮、百濮的骚扰,使楚的国势为之一振
元朝对日本的侵略战争。元初,忽必烈多次遣使日本,谕其来朝。日本镰仓幕府拒不答复。至元十一年(公元1274年)三月,忽必烈命凤州(治今陕西凤县凤州镇)经略使忻都、高丽(今朝鲜)军民总管洪茶丘率军一万五千
清末维新爱国团体之一,是一个地区性的学会。主要成员是以旅京的浙江士人为中心的维新派人物。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在保国会的影响下,保浙会亦在北京组成。康有为到会发表演说,宣传维新变法,参加者达百余人
清末编练的近代化陆军。经过中日甲午战争,清政府深感湘、淮军已不足恃,决定筹练新式军队。1895年 (光绪二十一年)派胡燏棻于天津小站募集五千人,分编为十营,以西法进行训练,称定武军,是为清政府编练新军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广东人民反抗英法侵略的斗争。1857年12月(咸丰七年十一月)英法侵略军占领广州,并建立了以巴夏礼为首的广州外人委员会对广州实行殖民统治。广州人民以多种形式进行反抗。富有反侵略传统的
南宋初年军事机构。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禁军溃散,乃设御营使司,以统辖诸将,作为皇帝直属部队。有御营使及副使,辖御营五军。建炎三年又置御前五军。建炎四年罢御营使司,以其兵权归枢密院。御前五军及御营
原称《和约章程》,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法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6月27日(咸丰八年五月十七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法国全权代表葛罗在天津签订。共四十二款,附约六款。其主要内容是: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