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家制度
魏晋南朝时期的军事制度。士家即士兵之家,其户籍立为军籍,不属郡县政府管理。士家集中居住在固定地区,统治者用军事体制管理其生产和生活,在士家制度束缚下,士家既要当兵又要屯田。士家子弟要终身当兵,世代当兵。士家之女必须嫁给士家子弟,寡妇亦必须改嫁给士家子弟。士兵逃亡,罪及妻子。士兵非立有特殊军功,不能解除军籍。士家制度形成于曹魏,发展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士家制度的实行,保证了统治者的固定兵源。
魏晋南朝时期的军事制度。士家即士兵之家,其户籍立为军籍,不属郡县政府管理。士家集中居住在固定地区,统治者用军事体制管理其生产和生活,在士家制度束缚下,士家既要当兵又要屯田。士家子弟要终身当兵,世代当兵。士家之女必须嫁给士家子弟,寡妇亦必须改嫁给士家子弟。士兵逃亡,罪及妻子。士兵非立有特殊军功,不能解除军籍。士家制度形成于曹魏,发展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士家制度的实行,保证了统治者的固定兵源。
亦称“大赔款”,简称“庚款”。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各帝国主义国家胁迫清政府签订的《辛丑条约》所规定的赔款,因系针对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庚子年)的义和团运动而定,故名。在“议和”中,列强为了
我国封建时代地方之民兵。其名称因时因地而异。一般为边战守,边耕种,不脱离生产。主要用于镇压人民反抗和抵御别族压迫骚扰。多由当地地主豪绅直接掌握。宋承五代之制,建立乡兵,有弓箭手、士丁、弩手等多种名目。
北魏初期维护地方统治的一种行政组织形式。宗主督护制是在宗族组织的基础上形成的。十六国时期,北方地区连年混战,豪门大族为保护自己的财产和权势,往往率领宗族结坞自保,或百室合户,或千丁共籍,甚至一宗至万家
清雍正时中俄双方签订的关于中俄中段边界划分的初步协定。条约规定了东起额尔古纳河,中经恰克图附近的楚库河(赤奎河),西迄唐努乌梁海地区的西北角的沙毕纳伊岭(即沙宾达巴哈)的边界走向,中间树立界碑,以南属
秦汉时期征派到边疆服兵役的七种人。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曾征发逃亡犯人、赘婿和商人去攻取陆梁地(即五岭),设桂林、象、南海三郡。汉武帝时派贰师将军李广利伐大宛,发七科谪给贰师将军运军粮。这七
清代的文字狱案之一。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满洲隆科多的党人礼部侍郎查嗣庭出为江西考官,出题有“维民所止”四字,清政府认为是去掉“雍正”二字之头,下查嗣庭狱。查嗣庭在狱中病死,又下令戮其尸。其亲属
清末官署名。清政府礼部原来所掌管的学务和部分外交事务,在中央机构变动中陆续划归其他有关衙门管理,礼部职掌只剩下典礼事务,已非国家行政,与各部职掌不相称,遂于1911年(宣统三年)改礼部为典礼院,设掌院
“高升”号,英国商轮。1894年7月21日(光绪二十年六月十九日)“高升”号受清政府雇用运兵增援牙山清军,日本间谍探知这一情报,25日(二十三日)“高升”号等抵达牙山口外丰岛,遭到日本海军拦截围攻。日
宋代私人讲学授徒的四个著名书院。唐中期以来,私人讲学之风渐盛,始建书院。至宋初,战争减少,海内承平,文风日盛,硕儒依据山林或城市,就闲旷以聚徒讲学的更多,遂出现大批书院。著名者有湖南衡阳石鼓山的石鼓书
上海华新纱厂被暗中出售给日本资本家, 日经理决定减裁工人,引起工人不满。1905年4月25日(光绪三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承买该厂的日本经理及承买该厂的中间人耶松船厂外籍职员两人至该厂,愤怒的工人将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