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藏大臣衙门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译;增设译字房,设唐古忒通司1人,司汉、藏文翻译,设廓尔喀通司1人,司廓尔喀文翻译。余为听差、防卫官兵,包括游击、都司、守备、司员、千总、把总、粮员等。因西藏社会数经动乱,衙门地址多次迁移。俗以所在地名冠其前,别称通司岗衙门、甘丹康萨衙门、扎什城衙门、鲁布衙门等。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译;增设译字房,设唐古忒通司1人,司汉、藏文翻译,设廓尔喀通司1人,司廓尔喀文翻译。余为听差、防卫官兵,包括游击、都司、守备、司员、千总、把总、粮员等。因西藏社会数经动乱,衙门地址多次迁移。俗以所在地名冠其前,别称通司岗衙门、甘丹康萨衙门、扎什城衙门、鲁布衙门等。
元明土司名。《元史·泰定本纪》:泰定四年(1327),置蒙庆宣慰司都元帅府于其地,以八百媳妇酋南通之子招三斤知木安府,侄混盆知孟杰府。故知两府均在八百媳妇境,即今泰国北部清迈等地。明洪武十五年(138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罽宾国遏纥城(位于今阿富汗喀布尔河流域)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辖毗舍、阴米、波路、龙池、乌弋、罗罗、檀特、乌利、漠、悬度等10州(一作11州
即“弘吉剌”(644页)。
见“英武威远毗伽阙可汗”(1340页) 。
西夏官署名。朝廷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西夏《天盛律令》和《官阶封号表》皆不载。
官名。满语音译。“法一旦”,亦作“法一丹”,意为“仪仗”或“行列”;“哈番”意为“官员”。清代亲郡王等府中所设的“典仪”官。宗室之制,皇子皇孙分封、出府,凡入八分公以上者,皆于其新府分别敷设典仪等官,
藏语音译。意为“贡折”。即附有礼品之庆祝表文。例于清朝皇帝喜庆典礼之日呈进,以表示祝贺。始于五世达赖喇嘛遣使向顺治帝呈送附有礼品之信件。后历世达赖喇嘛、班禅、各大呼图克图及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等官员,常以
?—1337元朝大臣。字君卿。畏兀尔人。赵国公爱全之子。幼事北平王那木罕,以功授石城县达鲁花赤。后为爱育黎拔力八达(仁宗)潜邸宿卫,补东宫必阇赤(书史)。仁宗(1311——1320年在位)即位,拜监察
见“北平蒙藏学校”(536页)。
见“萧孝穆”(1994页)“耶律庶成”(13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