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草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子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割草养马,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子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割草养马,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地收回。
见“移剌古与涅”(2069页)。
指黄口小儿。历代户口制中规定的人丁年龄层次之一。参见“老”(686页)。
布依族的一种安葬仪式。流行于贵州南部、西南部地区。布依族民间在安葬死人时,当棺木入土前,阴阳先生在墓坑里撒一把米,用朱砂在坑底正中处画一个“八卦图”,再把一只活公鸡放进墓坑,待鸡跳出坑外,乃加烧纸钱,
西域古城名、国名。《元史·西北地附录》作亦刺八里。《元史·曷思麦里传》作亦八里城。《乌古孙仲端北使记》作益离城。据《明史·西域传》:永乐十六年(1418)察合台后王歪思汗率部落从别失八里西迁,改国号亦
即“潮尔”(2527页)。
见“王珣”(202页)。
1685—1763清宗室。满洲镶白旗人。爱新觉罗氏。康熙第十二子。康熙四十八年(1709),封贝子。屡从帝巡幸。五十六年(1717),署内务府总管。寻掌正白旗满洲、蒙古、汉军三旗事务。六十年(1721
见“招讨使”(1375页)。
土家族婚姻习俗。也称坐床或填房。女子丧夫,必嫁其夫兄或弟。故有“兄纳弟妻,弟配兄嫂”之谚。属“兄终弟及”婚俗。汉族亦称妇女丧夫再醮为“填房”。
藏语音译,意为“代替差”。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差税名。农区离※宗远的※谿卡,不便派人畜出差,以货币代差。支此差户每种一“批”(容量单位)差地的差巴(支差的人),每年需交10两藏银的租,可免除全部※内差。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