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人酋长
见“领民酋长”(2075页)。
见“领民酋长”(2075页)。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社的职事人员。见“社制”(1171页)。
见“俟利发”(1690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札布噶河源。东至烘乌,接本部右翼后旗界;西至膏林塔拉,接本部中后旗界;南至莫霍尔噶顺,接军台及本部右翼右后旗界;北至哈喇乌苏,接本部中左旗界。有佐领2。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旗主
1655—1741清朝大臣。字善长。满洲正白旗人。舒穆禄氏。康熙十二年(1673)进士,由庶吉士散馆,改户部主事。二十二年(1683),充日讲起居注官,迁侍讲。二十六年,因与德格勒互相标榜,被劾,籍入
党项后裔家谱。元代党项人余阙后人修于安徽省桐城洪涛山。最后一次重修为1916年。木刻本,共18卷,现存卷首,卷1—10,卷12—17,共17卷。卷首家规前冠以“河西郡”三字,以示祖籍。卷1至卷4收录了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毛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索诺木达什次子诺尔布朋素克为札萨克,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东岸。东至贺
见“耶律贤”(1302页)。
见“配夏哇”(1813页)。
清咸同年间贵州西南部各族反清起义。起义军以方形白旗为标志,故名。咸丰八年(1858),贵州普安厅沙陀汉族地主高氏诬大坡铺回民马孝纵马食其田内麦子,杀马孝纵,并请清兵弹压。同年十一月八日,回民※张凌翔,
元代西藏地区名。因在西藏设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故称。包括当时的乌思(卫或前藏)、藏(后藏)、纳里(阿里)等三地区。《元史》世祖本纪称“乌思藏纳里速古儿孙”。《永乐大典》作“乌思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