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胜
珞巴族※巴达姆等部落未婚女青少年集体住宿的四方房屋。设在村寨中央,内有火塘,由一有经验的姑娘负责管理事务。夜间,年老妇女常在此向女青少年讲述神话、历史传说、故事,教授歌舞,传授农业、纺织等生产技术知识,进行道德规范教育。同一氏族未婚女性在此夜宿昼离,也可在此接待各自的男友。
珞巴族※巴达姆等部落未婚女青少年集体住宿的四方房屋。设在村寨中央,内有火塘,由一有经验的姑娘负责管理事务。夜间,年老妇女常在此向女青少年讲述神话、历史传说、故事,教授歌舞,传授农业、纺织等生产技术知识,进行道德规范教育。同一氏族未婚女性在此夜宿昼离,也可在此接待各自的男友。
原始社会中后期由若干血缘近亲家庭组成的一种社会经济单位。萌芽于母系氏族晚期,普遍存在于父系氏族制阶段。在母系氏族繁荣期,氏族内划分出若干个母系大家庭公社作为生产和生活的单位,实行平均分配,民主管理,生
蒙古古城名。故址在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宪宗五年(1255),忽必烈受命驻守该地,为巨镇。次年,于桓州东、滦水北之龙冈兴建城郭宫室,为藩府驻所。中统元年(1260),即帝位于此,称开平府。四年(
见“拽剌”(1620页)。
古河流名。①今湖北省西部长江支流清江及其上源小河之古称。出自巴郡鱼腹县:“水色清,照十丈,分沙石。蜀人见澄清,因名清江”(《水经》)。相传昔巴人廪君浮此水射杀盐神。 ②今湖北省中部汉水支流蛮河。昔东晋
鄂温克语音译。居住今内蒙古阿荣旗和鄂温克族自治旗的鄂温克人对※“柱”的另一种称呼,但两地在使用时不尽相同:阿荣旗的鄂温克人只称“家”或“家庭”为“纠”,称居室为“柱”,如“萨喜格柱”、“萨喜柱”(产房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正红旗界,西邻察哈尔镶蓝
清政府划给蒙古族维持生活的土地。清朝政府虽极力限制汉民入蒙地开垦耕种,但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日益增多,耕地范围日益扩大,牧地相对减少,后又由官方实行大规模招垦,牧地锐减,影响牧民收入。为顾全蒙古族的生
见“达斡尔族”(73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福三卫,满洲源流考》作斐森卫。永乐三年(1405,一作四年)八月,古儿伐里女真首领买罕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以买罕等为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官。在今黑龙江下游左岸普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是管草的神,又称为夏天的神。20世纪初始出现,据说系自汉族地区传入。多数地区无神像,有的地区神像是画在布上的两个人形,左右为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