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缺地
旗地分配之一。清廷按照八旗官员品级、兵丁差务的不同而分别拨给一定数额的地亩,即以官兵之“缺”(职位)的高低而定其旗地的数量。如头、二等侍卫(三、四品),每员给以10名壮丁地(每一壮丁地为30亩);前锋、护军,每人给以6名;马甲,5名。乾隆三十一年(1766),高宗弘历谕:盛京旗地余地417800余垧,内除应拨随缺官员地16900余垧、兵丁地48500余垧外,其余地亩应一并入官。三十七年(1772)又谕:盛京马甲之随缺地亩,皆为养赡该处满洲而设。
旗地分配之一。清廷按照八旗官员品级、兵丁差务的不同而分别拨给一定数额的地亩,即以官兵之“缺”(职位)的高低而定其旗地的数量。如头、二等侍卫(三、四品),每员给以10名壮丁地(每一壮丁地为30亩);前锋、护军,每人给以6名;马甲,5名。乾隆三十一年(1766),高宗弘历谕:盛京旗地余地417800余垧,内除应拨随缺官员地16900余垧、兵丁地48500余垧外,其余地亩应一并入官。三十七年(1772)又谕:盛京马甲之随缺地亩,皆为养赡该处满洲而设。
苗族丧俗。亦称舅家闹火把。苗族遇有丧亡,依俗须及时向舅家报丧,并在埋葬之前,于庭院或楼门边举行“辩死理”,即闹火把仪式。由丧家与舅家双方请牙郎进行。在场地烧一炉大火,舅方牙郎追问亡者病故原由,指责甥男
见“奶皮子” (646页)。
西夏佛塔。地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金山乡境内。塔基方形,边长6.2米,高11层,约30米。系密檐式实心砖砌,上绘彩绘壁画。塔西原有寺庙建筑。明代曾重建,1991年被炸毁。
见“乌墩”(331页)。
即“哈密”(1630页)。
亦作“里人”。古代岭南地区少数民族泛称,古先为百越一支。见于东汉至隋唐史籍,自三国时开始分布在苍梧、郁林、合浦、宁浦、高凉等郡,相当于今广东西南及广西东南地区。或谓某一部分在汉时称乌浒人,至唐称黄峒蛮
698—748唐代南诏第四世王。又作魁乐觉、蒙归义。乌蛮,姓蒙氏。※盛逻皮之子。开元十六年(728),父卒,继王位。初仅为蒙舍诏(南诏)一诏之主,后赂通剑南节度使王昱,获唐支持,于开元十八至二十五年(
参见“九姓回纥”(36页)。
392—458北魏大臣。代郡人。鲜卑陆氏(步六孤氏)。曾祖步六孤斡、祖步六孤引,世领部落。上党太守、关内侯突之子。明元帝即位,袭爵关内侯,位给事中,典选部兰台事。太武帝征夏赫连昌时,奉命都督诸军镇大碛
官名。满语音译。清代前锋参领的满语称谓。以八旗满洲、蒙古内人员授为是职。顺治元年(1644)定,八旗左右翼各设噶布什贤噶喇衣昂邦1人辖之。四年规定,此章京为管兵官衔,不论世爵大小、有无,授此官者即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