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平苗纪略
书名。清代鄂辉等奉敕撰。52卷,卷首4卷。有嘉庆二年(1797)武英殿聚珍版印本。主要记录有关湖南与贵州东北等地苗、土家等族的历史及乾隆末爆发的苗民起义的原因、经过及善后事宜等,详细记录了战争的过程,各种主张及奏章,苗族起义首领的情况等。是研究苗族历史,特别是乾嘉苗民起义的重要资料之一。《清史稿·艺文志》著录之《平苗匪纪略》与本书异名同书。
书名。清代鄂辉等奉敕撰。52卷,卷首4卷。有嘉庆二年(1797)武英殿聚珍版印本。主要记录有关湖南与贵州东北等地苗、土家等族的历史及乾隆末爆发的苗民起义的原因、经过及善后事宜等,详细记录了战争的过程,各种主张及奏章,苗族起义首领的情况等。是研究苗族历史,特别是乾嘉苗民起义的重要资料之一。《清史稿·艺文志》著录之《平苗匪纪略》与本书异名同书。
见“龙骨河”(497页)。
蒙古语音译。即协理台吉。清代蒙古官职名。为旗内之副职,辅佐旗札萨克(旗长)掌管军事、行政、司法等旗务。如札萨克出缺或因故不在,可代行其职权。根据旗的大小,额设2人或4人,也有不设者。按其承担的职务可分
州名。故址在今宁夏同心县东北韦州。唐咸亨三年(672),吐谷浑王诺曷钵率部自凉州徙于鄯州浩门河(今青海大通河)南,因邻吐蕃受逼迫及地狭,复徙灵州(今宁夏灵武南),唐置州以居之,以诺曷钵为刺史,取“欲其
书名。清代藏族编年体历史著作。朵喀·才仁旺杰著。成书于乾隆二十八年(1763)。以拉萨藏文本刻版传世,现有汉文译本。内容记述18世纪初期及稍前西藏重大历史事件、人物、宗教活动等,其中对雍正五年(172
地名。战国时为古羌人活动地区。秦时为塞外地,后划入陇西郡枹罕县。西汉时,一度为羌人占据,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分属金城郡枹罕县和陇西郡大夏县。东汉初,为窦融所据,寻复原建制。三国至西晋,仍分属金
渤海王国置。为鄚颉府所辖2州之一(《辽史·地理志》作颉州,疑误)。州治故址今有人说在黑龙江省宾县。辽灭渤海后改名遂州。
旧时德昂族对社神的祭祀活动。流行于云南瑞丽地区。每年夏历二、三月春耕前,全村集体举行祭祀。各村寨在村边林中,盖一茅草竹楼,作为社神住所,每年修葺一次,竹楼中平常供两陶罐清水。祭社神时,各家用大米舂成米
?—1738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康熙三十三年(1694)进士,选庶吉士。四十一年(1702),充四川乡试正考官,迁侍讲。四十八年(1709),提督山西学政。五十六年(1717),迁侍讲学士、内阁学
由长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随着宗法制的完善而确立。其目的在于解决统治阶级家族内部财产和权力的分配,避免相互残杀和纷争。商、周两朝宗法之要义即区别嫡庶和长幼。皇后或元配夫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不彦台吉长子。领土默特属部巴岳特。驻牧于山西天成(今天镇)、阳和(今阳高)以北的野马川,距明塞200余里。隆庆五年(1571),明蒙通和,受明封为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