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烈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后改汉姓曰强。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后改汉姓曰强。
见“毛忠”(359页)。
又作青塘羌。宋代吐蕃部族名。世居陇右(泛指陇山以西)、秦州(今甘肃天水)一带。熙宁四年(1071),北宋秦州边官王韶奉命到其地招纳,族长俞龙珂率众12万归附,成为宋在秦州地区抵御西夏和瓦解河湟吐蕃诸部
?—1808清代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活佛。内蒙古科尔沁达尔罕旗人。公喇里勒坦子。被选定为雅克察尔济呼毕勒罕二世,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举行坐床仪式。三十六年、五十五年(1790)、嘉庆二年(1797
见“拉藏汗”(1371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河南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置。博识克图济农孙,辅国公阿喇布坦扎木素受封为札萨克,掌旗务。下分5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鲁察布拉
族名。一译曼古特、哈喇哈尔榜。以其喜戴黑色小帽,又称为喀喇·卡尔帕克。其先民可追溯至公元前马萨格特人和6—8世纪的突厥人。17世纪初年,部众大都分布于乌拉尔和恩巴河上游,附庸于哈萨克和乌兹别克汗,与准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巴延卫。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与双城等四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木兰县白杨木河口,一说在巴彦县附近。万历四十年(1612)六月,曾入贡。
参见“锡伯族”(2364页)。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主管文笔、缮写、公文、信函、文书诸事。在唐代相当于“书记”官一职。近似清代的文书或秘书仲译。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