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备伯克
见“多博伯克”(852页)。
见“多博伯克”(852页)。
?—1643清朝蒙古王公。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阿喇布坦长子。尚郡主,封和硕额驸。康熙五十五年(1716)父卒,因年幼,由叔父罗卜藏喇什袭郡王爵。乾隆三年(1738),叔父卒,封固山贝子,赐乾清门
见“耶律延禧”(1309页)。
布朗语音译。意为“氏族(家族)公有地”。以自然环境为界,氏族间不得相互侵占,由氏族长(“诰哈滚”)负责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土地分配。分配时氏族长及族内其他头人先分一份好地,然后按辈份高低依次分配,接着由
247—301西晋末年官员。字玄序。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县东南)巴人。东羌猎将※李慕第三子。初仕郡督邮、主簿。以才兼文武,善骑射,晓军法,拜中军都督。元康(291—299)末年,以洛阳方乱,称疾去官。
官名。系naqib的音译。由赛亦德(穆罕默德后裔,即“圣商”)家族专任的官职。朝会时坐于汗的左侧,位在汗位继承人之上。战时负责监军,纠察不尽职责之将领。※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清朝实行伯克制后,仍有此官
1821?—1865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又作阿里汗、条列和卓、倭里汗条勒和卓。移居浩罕之维吾尔族和卓后裔,※张格尔弟巴布顶子。道光二十七年(1847),参与卡塔条勒(迈买的明)领导的“七和卓之
见“阿里耀卿”(1224页)。
见“额敏河”(2532页)。
突厥语bakavul音译。官名。国君近侍、御膳总管。进给国君的饮食由其先取样试尝。叶尔羌汗国时期有此官职。
即“明禅”(14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