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木林达尔达克
清末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色丹诺尔多克子。光绪五年(1879),继承札萨克多罗郡王位。俗称“大胡子王”。十七年(1891),以金丹道教起事,将家迁召格图。本人遭义军包围,且战且退,单骑突围逃生。清政府派直隶提督叶志超率兵平息金丹道。他以作战勇敢,为前锋,于十八年(1891)升为昭乌达盟盟长。因耗巨资大兴土木,修建府邸,加重11旗的负担,遭各旗要员控告。二十四年(1898),清廷以“扰累属下”,违例科派罪,革去札萨克及盟长之职。二十七年(1901)在北京逝世。
清末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色丹诺尔多克子。光绪五年(1879),继承札萨克多罗郡王位。俗称“大胡子王”。十七年(1891),以金丹道教起事,将家迁召格图。本人遭义军包围,且战且退,单骑突围逃生。清政府派直隶提督叶志超率兵平息金丹道。他以作战勇敢,为前锋,于十八年(1891)升为昭乌达盟盟长。因耗巨资大兴土木,修建府邸,加重11旗的负担,遭各旗要员控告。二十四年(1898),清廷以“扰累属下”,违例科派罪,革去札萨克及盟长之职。二十七年(1901)在北京逝世。
州名。北周保定三年(563)置。治所在今陕西米脂县西北。隋废,唐贞观二年(628)复置,曾改银川郡。隶夏州定难军,五代后党项据其地。宋时与西夏多次争夺、占领。崇宁五年(1106)宋改银川城,后复归夏。
见“火真”(391页)。
1490?—?明代东蒙古内喀尔喀五部领主。亦作阿尔珠博罗特、额勒博古喇,汉文史籍作纳力不剌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子,※满都海哈屯生。与※斡齐尔博罗特为孪生兄弟。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击败右翼
见“汉儿行宫都部署院”(620页)。
氏族名。杜拉尔,意为“在河边居住之人”,鄂温克族杜拉尔、涂克冬和那哈他3个较大的哈拉(氏族)之一。分布在纳莫尔河、辉河、格尼河、阿伦河流域。下为毛哄(宗族),诸民族发展不平衡,尤其是牧区。自17世纪初
见“青裤瑶”(1280页)。
见“罗桑贝丹意希”(1423页)。
西夏将领。党项羌族。夏崇宗时(1086—1139)官监军。永安二年(1099)七月,赴野砦巡视,闻赤羊川首领赏啰讹乞欲投宋,宋知环州种朴派兵迎接,遂率千余骑追击赏啰讹乞等,为种朴所败,与部将泪丁讹遇、
简称“瑶长”。清在粤北瑶族地区委任的头人。道光十二年(1832),钦差户部尚书禧恩征服八排瑶人后,为了加强对当地瑶人的统治,令各排(村)瑶人举老成知事者立。赏给顶戴和俸银,可世袭。职责是掌管排内各项公
见“东乡族”(5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