辇真术纳思
元代吐蕃高僧。元初置吐蕃之地于宣政院管辖,乃郡县为三,其一为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有今青海、甘肃南部、四川西北部藏族地区。曾任陇西、四川总摄。至元二十八年(1291),为诸路释教都总统;二十九年擢为太中大夫、吐蕃等处宣慰使都元帅。是吐蕃人受命总摄本地寺院僧尼,并受封品位俸禄,兼管地方行政与军政事务之最高长官。
元代吐蕃高僧。元初置吐蕃之地于宣政院管辖,乃郡县为三,其一为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有今青海、甘肃南部、四川西北部藏族地区。曾任陇西、四川总摄。至元二十八年(1291),为诸路释教都总统;二十九年擢为太中大夫、吐蕃等处宣慰使都元帅。是吐蕃人受命总摄本地寺院僧尼,并受封品位俸禄,兼管地方行政与军政事务之最高长官。
见“乜克力”(44页)。
南匈奴诸单于之通称。见“南匈奴”(1590页)。
官署名。源于唐代,设南北院使,以宦官担任,总领宫内诸司及三班内侍的名籍和郊祀、朝会、宴飨、供帐等事宜。五代和北宋因之,由大臣充院使,常以枢密院官兼任。南宋废置。辽、夏、金、元复置。辽朝北面官中置宣徽北
见“赶兔”(1842页)。
见“比粟”(189页)。
?—356十六国时期前秦大臣。氐豪。天王苻健皇后强氏之弟。前秦皇始元年(351),受苻健封为太傅。寿光元年(355),外甥苻生即位,为左光禄大夫。史称其“清素刚严,骨鲠贞亮”。次年四月,长安(今陕西西
见“喀尔喀右翼部”(2208页)。
见“阿悉结”(1216页)。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书名。陈炳光编撰。民国二十三年(1934)出版。共20章,分两篇。第一篇叙述理藩院的执掌、官吏、机构、职责;第二篇分别叙述疆域、封爵、喇嘛封号、设宦、户丁、耕牧、赋税、兵制、边务、会盟、朝觐、贡献、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