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阿拉
见“佛阿拉”(1096页)。
见“佛阿拉”(1096页)。
见“呾蜜”(1388页)。
西域古族名。参见“仲云” (799页)。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见“特薛禅”(1873页)。
540—599隋朝文臣。又名善住。河南洛阳人。鲜卑元氏(拓跋氏)。北魏侍中元叉孙,秘书郎中元稚舒子。少随父至江南。好学,通涉五经,尤明左氏传。及侯景之乱,归于北周。受周武帝优待,为太子宫尹,赐爵江阳县
秦代南郡诸民族的总称。春秋战国时称※荆蛮,属楚地。秦时,其民以幪布、鸡羽等缴纳义赋。东汉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南郡※潳山(今属湖北江陵境内)少数民族雷迁等起兵反汉,被武威将军刘尚讨破,其族人被迫
书名。今佚。作者、卷数不详。从书名推测,应为辽人著作。金朝时高丽所进。《辽史·历象志上》:“高丽所志《大辽古今录》称统和十二年(994)始颁正朔改历,验矣。”
维吾尔族古代散文体英雄史诗回鹘文残卷。也称“乌古斯可汗传”。原题阙佚,此题为近代人所拟。主要叙述维吾尔族传说中英雄乌古斯可汗的业绩。从其中有关的地名和内容分析,传说形成时间大约在10世纪,一说写成于元
见“阿难答”(1216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族弟根敦率众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固山贝子,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