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河
见“夷水”(759页)。
见“夷水”(759页)。
见“宇文泰”(897页)。
见“刘聪”(860页)。
古族名。见《新唐书·南蛮传下》。为汉晋时期※闽濮(即缅濮)、※躶濮之一部。今孟高棉语系布朗、佤、德昂等族的先民。因其民有文面之俗,故称。汉晋时期与濮人(永昌濮)、百越人及其他种人交错居于云南永昌郡(治
见“蒙格”(2324页)。
即“完颜习古迺”(1164页)。
清代对高山族“番社”中孚有声望的老者称谓。不属村社头人,但重要社务如通事、土目的禀举或请斥革,村社公有土地的给垦或典押等,常由他们签名认许,社内争执,通事、土目也常会同他们予以调处。
唐代在回纥地区建立的羁縻政权。※“六府七州”之一州。位于今土拉河中游。以浑部等部配合唐军灭薛延陀汗国,于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647)置,以浑部首领阿贪支为右领军卫大将军、刺史。隶燕然都护府。
?—1758清朝武官。索伦人。姓萨玛尔吉氏。隶黑龙江镶黄旗。初从征金川,擢二等侍卫。乾隆二十一年(1756)冬,驱逐叛清的卫拉特蒙古辉特部首领阿睦尔撒纳于哈萨克境,因力战侦敌功,赐号固济尔巴图鲁。二十
县名。位于贵州东南部。唐代置梓姜县,隶奖州。宋为邛水县地,属思州。绍兴元年(1131),以黄平城名镇远州,始得名,非今县地。元置镇远沿边溪洞招讨使司,治所在今镇远镇。至元十八年(1281),改为镇远军
哈尼语音译,意为“石块凭证”。云南红河地区哈尼族典当土地的凭证。当事双方,用一块与价银相等重量的石块为凭,由典入户保存,原主赎回,按石块重量将价银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