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都官伯克”(1817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诏传》:“为三个※清平官之一,职位在※布燮之下,※酋望之上,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尚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见“伊列河”(804页)。
见“萧观音”(1994页)。
元末明初土族第一代甘土司。青海西宁州人。元末为百户,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原职,其孙甘肃功升千户,始以甘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800余人。居地在今青海民和县美都川甘家
①见“耶律术者”(1308页)。 ②见“萧仲恭”(1993页)。
见“特健俟斤”(1874页)。
见“古贲河卫”(442页)。
清军平定“七和卓”之乱的一次战役。道光二十七年(1847),卡塔条勒伙同克齐克罕条勒、塔瓦克尔条勒、萨比尔罕条勒、阿克恰干条勒、伊善罕条勒、倭里罕条勒等共7人,纠集1000精壮骑兵,先后突入图舒克塔什
指解放前瑶族一些地区占有数量较多的田土和荒山的人或阶层。多把荒山佃给无土或少地的※“山丁”垦种,收取实物或货币地租,或采用“种树还山”的剥削方式。过去广西大瑶山的茶山瑶、坳瑶和花蓝瑶均属这一阶层,除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