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喇卫
见“撒剌卫”(2493页)。
见“撒剌卫”(2493页)。
见“车凌乌巴什”(281页)。
1886—1957蒙古语音译,又译“札撒黑”、“札萨”。《元朝秘史》释为“法度”、“军法”,即“法令”、“法律”之意。宋嘉泰二年(1202),蒙古部始有扎撒。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渐趋完善
明哈密都督。故右都督※把塔木儿子,忠顺王※罕慎之弟。畏兀儿人。弘治元年(1488)自兄被杀后,率众暂住边地。次年,明廷命将回赐罕慎的马驼价物给之。十月,袭都督同知职。五年(1492)受诏与都督佥事阿木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八年(1410)二月所设亦麻河卫分别称作尼满卫、尼满河卫。
见“文干”(385页)。
见“罨古只”(2360页)。
见“完颜亮”(1145页)。
亦作拜颜、巴彦、巴延。满语音译,意为“富裕”、“富翁”。与蒙语“伯颜”同义。可视为一种美称或称号,系于人名之后,表示敬重。享有此称者多具有一定社会地位。清太祖努尔哈赤勋臣额亦都的祖父,被尊为阿凌阿拜颜
清廷沿封努尔哈赤之父显祖塔克世诸子孙的十二等爵位。顺治六年(1649)定:亲王一子封亲王,余子封郡王;郡王一子封郡王,余子封贝勒。自此,始定袭封、降封初例。八年(1651),曾以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之子
即“仰华寺”(8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