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巴
见“摆手祭典”(2354页)。
见“摆手祭典”(2354页)。
藏文大藏经的两大组成部分之一。藏语音译,“甘”意为“佛语”或“佛的教训”;“珠尔”意为“翻译”。总意为“佛语部”或“佛教诫部”,直译为“一切佛经的译文”,又称“正藏”,通称“经部”。内容主要为佛释迦牟
即“八思巴”(25页)。
纳西族从事东巴教活动并能诵读经文的男性经师。多属劳动人民,一般世袭相承,少数会跳神,通常从宗教活动中收取一定报酬,无其他特权。东巴之间只有懂得经文多寡,跳神功夫高低,群众对其信仰的程度深浅,世代沿袭时
土司名。明置。成化十二年(1476),播州宣慰使司夭坝干53寨苗民举事,※重安长官司湾溪等寨苗民响应。明廷派都御史张瓒协助播州宣慰使杨辉镇剿。后改湾溪为安宁,置宣抚司。杨辉以嫡子杨爱为宣抚使。杨辉死,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
侗族旧称。又称“洞苗”、“洞民”、“洞家”。与古代“仡伶”、“伶”和“峒人”有直接渊源关系。分布在今湘、黔、桂交界的广大地区。清初仍行土司制。道光(1821—1850)后已基本改土归流。语言大体同于今
清代新疆吐鲁番封建主。维吾尔族。吐鲁番总管※莽噶里克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奉父命进京朝觐,请编设旗队,受清廷厚遇。嗣因父随准噶尔部辉特台吉巴雅尔叛,杀宁夏将军和起,为哈密贝子玉素布等擒献于清。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意为换亲,即双方儿女互为婚姻。以自家女儿嫁给对方为儿媳,又娶对方家女儿为儿媳。此种形式在贫苦牧民中较普遍。程序虽与一般结婚相同,但手续较简便,经济上也较节约。
金代为※完颜希尹所立之庙。希君字谷神,以创制女真文字有功,金章宗明昌五年(1194),诏令依苍颉立庙于盩厔(今陕西周至)例,为希尹立庙于上京纳里浑庄(今吉林舒兰),委本路官1员与本千户春秋致祭,所用诸
①或作天和、至成。大燕皇帝安庆绪年号。757—759年,凡3年。 ②五代后唐明宗圣德和武钦孝帝李嗣源(李亶)年号。926—930,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