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译语
见“蒙古译语”(2332页)。
见“蒙古译语”(2332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即今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鄂托克旗。牧地东、北界鄂尔多斯右翼后旗,西界察罕托辉,南界右翼前旗。汉朔方郡南境,唐宥州地,明为达延汗右翼三万户之一袄儿都司(即鄂尔多斯)济农衮必里克所据。后
①满语音译,意为“牧群”。清顺治十八年至康熙十六年(1661—1677),禁中设“阿敦衙门”,由御马监改称,即上驷院前称;辖以“阿敦昂邦”,即后称“上驷院卿”,正三品,2员,掌御马等牧养、管理、使用诸
见“失里伯”(590页)。
清代官名。亦作按班、谙班。满语音译,“总管大臣”、“大官”或“大人”的意思。清入关前,专用于亲近重臣,如天聪八年(1634)定总兵官为“昂邦章京”,分三等。统治全国以后,文官三品、武官二品以上,均可称
见“盆奴里国”(1706页)。
见“噶桑图登丹贝尼玛”(2505页)。
金末将领。契丹族。哀宗天兴(1232—1234)年间,为息州行帅府事。时蒙古军南下,金廷濒亡,二年(1233)正月,哀宗弃汴京(今河南开封),逃入归德(今河南商丘南),统治者内部倾轧不断。九柱喜豪华,
见“耶律弥勒”(1315页)。
解放前海南岛黎族地区一些因借债无力偿还或被罚款无法缴纳而以身抵债的贫苦农民。有以孩子、自身或全家抵债者。终年受到主人的残酷剥削,经常遭受打骂,个别甚至被杀害,带有债务奴隶的性质,并且世代相承。解放后被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