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钵
见“捺钵”(2037页)。
见“捺钵”(2037页)。
波斯语mirakhur音译。官名。掌管汗的马匹和出巡事务,大致相当于秦汉时代的太仆。※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
西夏官位。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在中书、枢密位下,与次等司等位。有谏臣、仁师、忠师。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纳西族传统民歌曲调。多用于唱情歌、苦歌和个人抒情。曲调简单,旋律不强,但富有特色的颤音和装饰音特别多,节奏比较自由。按歌词内容和感情发展,唱者可随意将声调起高或放低,延长或缩短。旧时作为一种咏叹和诉说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内办理文书事务的官员。亦作驻藏章京。一般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调充,初为1员,后增为4员。乾隆四年(1739),照驻扎哈密、瓜州司官之例,2年一换,后改3年,期满后,仍由理藩院派员更替。
民国时期云南西双版纳地区设置的行政机构。1925年由思普沿边行政总局改置。行政总局始见于1913年,辖区划分为11个行政区,后归并为8个。1914年总局建置于景洪。1926改设县治,设车里、五福(勐遮
即“俱战提”(1888页)。
藏语音译,意为“藏军司令部”。原西藏地方政府直属藏军最高指挥机关。直接管辖各兵营。设三品僧俗官员各一人主管,下设四至五品官员协理。僧官必由三大寺上层喇嘛札萨充任;俗官出自贵族子弟或由噶伦兼任。
又称“布隆闺”。黎语,意为“没有做饭火灶的房屋”。汉语俗称“寮房”。过去黎族地区男女到十四五岁后,晚上就多不与父母同住,而筑屋另居,通常是同村几个人合伙,男的从备料到建造自己动手,女的上山砍料回来后,
即“哈剌嗔”(1635页)。
蒙古语对河流的称呼。清代汉籍文献中多用此称。如伊犁郭勒、吹郭勒、图斯郭勒、塔拉斯郭勒等是。大都原为蒙古各部驻牧地。小河则称为“布拉克”。参见“布拉克”(4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