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吐迷度”(767页)。
藏语音译,意为“盗匪”。见于清代史籍,指西宁廓罗克、四川瞻对等地藏族之在里塘、巴塘纠众抢掠往来商旅及贡物者。乾隆十一年(1746),制订惩处条例,规定:抢劫财物为首者以三九罚,从者以一九罚,赔失主;伤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为乌丸(即乌桓)族遗裔,故亦自称“乌丸国”。《旧唐书》称该部位于“那河(今嫩江)之北”,具体所在有三说:一说在今大兴安岭东侧之阿伦河与雅鲁河之间;或说在嫩江西岸支流诺敏河北及甘河上游
见“砂井”(1614页)。
※西羌的一支。原居湟水以北。东汉初,因※卢水胡从祁连山北南下,造成威胁,首领比铜钳率众依附临羌县(青海湟中西)。后种人有犯法者,临羌长收系比铜钳,并杀其种人六七百,东汉政府闻知,送医药安抚。章和元年(
?—1900清末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原隶蒙古正蓝旗。阿鲁特氏。大学士※赛尚阿子。咸丰四年(1854),太平军占领江宁(今南京),分股北上,逼京师。他充督练旗兵处办理文案。十年(1860),英国侵略军北
书名。史愿撰。愿初仕辽,降宋后撰此书,详载亡辽史事。原书久佚,卷数不详。《三朝北盟会编》中多处大段引用此书,从中可窥见此书内容之一斑。
书名。 (俄)尼古拉·班蒂什一卡缅斯基撰。成书于1792年。全书分两部分。前一部分叙述自17世纪初至18世纪末中、俄两国互派使团往来经过。后一部分为附录,主要辑录这一时期有关中俄外交关系文件。书后附有
官名。满语音译。清初八旗以翼设立的前锋统领。天命(1616—1626)间,后金※巴牙喇(护军)营设有哨探兵和哨探额真,用为侦探敌情并“捉生”。后金天聪八年(1634)定,巴牙喇前哨兵称为“噶布什贤超哈
?—143东汉时南匈奴王。原封左部句龙王。顺帝永和五年(140),与句龙王车纽举兵反汉,率3千骑攻西河(治今内蒙古东胜县东南),招诱右贤王,合兵七八千,围美稷(今内蒙古准格尔旗西北),杀朔方、代郡长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