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三卫
见“福山卫”(2412页)。
见“福山卫”(2412页)。
汉朝官员。字子叔。北地郡义渠人。平曲侯公孙昆邪之孙。少为骑士,屡有战功。召为太子舍人。建元元年(前140),武帝即位,累迁至太仆。以妻君孺为卫皇后姊,渐受宠。元光(前134—前129)中,拜轻车将军,
藏语称“门拉莫钦波”,清译“摩罗木”或“默朗穆”,意为“大愿法会”。通称“传大召”。始于明永乐七年(1409),宗喀巴为纪念释迦牟尼,于藏历正月,在拉萨大昭寺倡办了一次讲论佛经、发愿祈祷的宗教法会(即
赫哲语音译,亦作“法雅古”,意为“转生的灵魂”。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旧时相信,人有3个灵魂,其为第3个灵魂。传说它是管转生的神所赋与,有创造来生的能力;人死后它离开死者的肉体,转
即“兀者”(107页)。
桥名。位于今北京市西南永定河上。辽代,卢沟河东西之民,每候河水浅时置小桥以渡。辽末金初,改造“浮桥”以通东西。大定二十八年(1188)五月,金世宗因卢沟河为使旅往来之津要,诏令建石桥,未行而卒。章宗继
1566—1645清初官员。满洲镶黄旗人。姓费莫氏。世居萨齐库。因乌喇部攻萨齐库,率所属6部归附,授骑都尉世职。因从征有功,加三等轻车都尉。又以沙岭战功,加二等轻车都尉。后金天聪五年(1631),奉命
?—1676托钵僧。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一译穆罕默特·优素甫。又称麻札尔帕夏(王)。※玛木特·额敏和卓长子。原籍撒马尔罕达合比德村人。早年到过麦加和欧洲。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徙居喀什噶尔(
见“巴勒滚”(412页)。
元末明初土族官员,东府第一代李土司。青海西宁人。先世自称为西域沙陀突厥李克用之后。元末任西宁州同知。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都指挥忠显校尉,经略河湟,后进西宁卫指挥佥事,升指挥使。受命招抚各部族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监督执刑的典押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270挑(每挑约合50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