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头祭谷
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历史传留下来的一种基于原始宗教信仰的活动。过去当地群众相信用人头祭谷能获丰收,故每年二月春耕至七八月收获之前,发生各寨之间相互猎头祭谷的现象,结果造成相互间频繁的血族复仇。每年到了这个季节,人们一般不远离村寨,下地生产时,部分人劳动,部分人警戒,同去同归,严重影响生产的发展。外族人也因此不敢进入佤族地区,妨碍了经济和文化的交流。解放后已被革除。
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历史传留下来的一种基于原始宗教信仰的活动。过去当地群众相信用人头祭谷能获丰收,故每年二月春耕至七八月收获之前,发生各寨之间相互猎头祭谷的现象,结果造成相互间频繁的血族复仇。每年到了这个季节,人们一般不远离村寨,下地生产时,部分人劳动,部分人警戒,同去同归,严重影响生产的发展。外族人也因此不敢进入佤族地区,妨碍了经济和文化的交流。解放后已被革除。
瑶语音译。部分瑶族自称。他称“大板瑶”。分布在云南麻栗坡、马关、广南、富宁,广西西林、那坡、防城和湖南新田、宜章等地。操“勉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
见“完颜守绪”(1153页)。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
辽代回霸女真诸部之一。亦称长白山部。因居长白山地区,故名。其下有众多小部,《辽史·圣宗纪》开泰元年正月条有,“癸未,长白山三十部女直酋长来贡,乞授爵秩,”史失记诸部名。辽在其地设长白山女直国大王府,任
奚族(又作库莫奚)部落名。为早期五部之一。最早见于《周书》。该书称:“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昆
见“哈剌和林”(1639页)。
见“萨兴噶登”(2010页)。
1168—1251蒙古国大臣。又译称海。克烈氏。有勇略,善骑射。原事克烈部王罕。南宋嘉泰三年(1203),克烈部与蒙古部分裂后,投效铁木真(成吉思汗),任扯儿必(侍从官),为班朱尼河饮水誓盟诸将之一,
鄂伦春族游猎时的临时居室。鄂伦春语音译,意为“帐篷”。流行于小兴安岭地区,是过去毕拉尔路鄂伦春人夏季远出狩猎的住所。出现于民国时期。一般用3幅6尺长的白布拼作一块,随其长度一头各立1根长约6尺的立柱,
清代乌梁海部落名。一称阿勒泰诺尔地乌梁海。“阿尔泰诺尔区乌梁海人”省称。初隶准噶尔。乾隆二十二年(1757)附清。分置2旗,设佐领。各置总管1员。归科布多参赞大臣管辖。咸丰十年(1860),为沙俄并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