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垒部
见“迪烈部”(1428页)。
见“迪烈部”(1428页)。
?—1732清代青海塔尔寺高僧。藏族。康熙五十六年(1719),任堪布,称嘉堪布诺门罕(又作察罕诺门罕),主持塔尔寺宗教事务,僧众信服。雍正元年(1723),参与青海首领罗卜藏丹津叛乱,煽动远近游牧藏
明代东蒙古右翼部落。亦译作哈喇真、哈刺慎、阿刺嗔、哈刺庆、喀喇沁等。始见于拉施特《史集》,称“合刺赤”。源于中亚草原的游牧部落乌古思人,约形成于7世纪。后迁至阿姆河以南,成为强大部落。到蒙元时期,称“
书名。藏文名《新热萨拉必来龙》。蒙医学著作。内蒙古准噶尔旗医师9登用藏文写成。全书714叶。木刻本。主要摘取《四部医典》中的难词僻语,加以注释,所注间有错误,已由龙日格丹达尔予以批改。
唐代南诏职官称谓。为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王之下最高官阶。据《旧唐书。南蛮西南蛮传》,“凡置六人”;依《新唐书·南蛮传》,为3人,“官曰坦绰、曰布燮、曰久赞,谓之清平官,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宰相也。
伊斯兰教内的一种赋税。阿拉伯语意译,音译“扎卡特”。为穆斯林“五功”之一。中国穆斯林称为“功课”。是伊斯兰教法定的施舍,即奉“真主”命令征收的宗教赋税。又称“济贫税”,是为了“隆施济以防聚敛”。伊斯兰
中国伊斯兰教四大门宦教派之一。又译为“哲赫忍耶”、 “哲合林耶”等,系阿拉伯语“哲赫勒”转声,即“公开”、“高扬”之意。以高声诵记主赞圣的“迪克尔”(赞词),故又称“高念派”或“高赞派”。创教初期,又
哈尼族土司。据《明史·云南土司传》宣德八年(1433)置。钮兀、五隆诸寨在和泥之地,其酋任者、陀比等朝贡至京,以地远蛮多,奏请授职以总其众。遂设长官司,以任者为长官,陀比为副。《天下郡国利病书》:其地
藏语音译,意为“差奴”。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藏族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与西藏其他地区“囊生”相似,无任何生产资料,在农奴主家中终生为领主服务的奴隶。主要来源于破产的差巴(支差的人)、堆穷(小户)以
西夏符牌名。铜质,底盖合套式。圆形,径17.7厘米,底宽6.7厘米。有穿,穿纽刻错银西夏文“敕”字。盖上刻花纹图案,底内壁镌勾线西夏文“敕燃马牌”4字。造型别致,工艺精美。为西夏宫廷传递诏令、下达军情
民国初年新疆锡伯族农民反封建斗争领导者之一。锡伯族。锡伯营(今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四牛录人。1913年春,因不满佐领巴哈春等人私将公地分给富绅的卑劣行径,与柯克色春、音吉善(均为锡伯族)等率四牛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