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哈兰城卫和正统后所设哈郎卫称作海兰城卫或海兰卫。
河名。古称白水、漓水。黄河上游支流。在甘肃省南部。源出夏河县西南西倾山东麓,北流至永靖县莲花镇入黄河。长160公里。约有20余公里流经东乡边沿地区。为东乡族及其先民居地。传说为夏禹王治水时疏水入河的一
古族名。始见于元初文献。亦称撒里畏兀、馺里畏吾、萨里辉和尔;明称撒里畏兀儿;清称锡喇伟古儿、西喇古儿黄番等。“畏吾”、“辉和尔”、“畏兀儿”、“伟古儿”即“回纥”、“回鹘”之对音。“撒里”一说为地名“
1898—1926中国共产党早期革命活动家。字稚青。白族。云南剑川县人。自幼勤奋学习,毕业于大理省立第二中学,以语文、书法见长。1918年去广州。1919年赴法国勤工俭学。1921年冬在巴黎加入中国共
? —1635后金将领。蒙古正白旗人。初率妻子归附努尔哈赤。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从征乌喇部,以功授三等副将世职。天命十一年(1626),从征明,攻宁远,未下,奉命击觉华岛,败之。以性聪敏,兼通
唐代南诏重要碑刻。南诏赞普钟十五年(唐大历元年,766)立。碑高3.02米,宽2.27米,厚0.58米。阁罗凤之清平官王蛮盛撰文,杜光庭正楷书写。碑文40行,碑阴题名41行,共5千余字。主要记载南诏初
藏语音译。通常意译作诉讼判决书。涉及土地、属民纠纷的,可作析产文约。属※封地文书之一种。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1681清朝将领。蒙古族。土默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土默特右翼都统讬博克次子。初任佐领。康熙九年(1670),父卒,袭都统。十三年(1674),选兵会征陕西辅臣。十四年,率土默特兵700至榆林,与
?—1191金大臣。本名习显。女真族。徒单氏。汾阳军节度使况者之子,左丞相※完颜希尹之甥。其先金源县(治今辽宁朝阳县西北喀喇沁)人,后徙居比古土之地,后随猛安徙山东,占籍莱州(今山东掖县)。善骑射,有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作不剌合臣、不卢合臣、忽勒合真。蒙古语意为“捕貂鼠为业,以其地盛产貂鼠,居民以猎取貂鼠者”,并以之与他族交换,故名。居住于巴儿忽真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