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老制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1610—1648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饶余敏郡王※阿巴泰次子。初封辅国公。清崇德元年(1636),从皇太极征朝鲜,围王都,进逼南汉山城,阻击援军,迫朝鲜国王李倧降。三年,从
见“阿旺丹白坚赞”(1243页)。
碑名。原碑在云南丽江(今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城西的石鼓。清嘉庆八年(1803)九月,云贵总督觉罗琅玕立。碑高122厘米,宽60厘米,碑额四字,篆文;碑文12行,右行,正书。内容记述云南省丽江府维西厅(今
古墓名。一称阿帕克霍加麻札。讹传为“香妃墓”。位于今新疆喀什。清崇德五年(1640)左右建。初称玉素甫霍加麻札。康熙三十四年(1695),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死,埋葬于墓旁,始有是称。麻札原为
明代四川土司名。正统十一年(1446)七月置。属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管辖。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初任思曩日族首领阿思观为安抚使。阿思观父端葛于洪武(1368—1398)中归附明廷,曾赐给金牌,令其安抚族
即“嫩真”(2482页)。
见“哈剌千户所”(1642页)。
?—1920清代西藏喇嘛噶伦。藏族。光绪十八年(1892),为堪钦,主管哲蚌寺建筑工程。二十三年(1897),为堪钦,筹备十三世达赖喇嘛巡行三大寺。二十七年(1901)升任喇嘛噶伦。二十九年(1903
见“列门河卫”(719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喀鲁哈河源。东至哈勒占,西至达斡得额沁乌苏,南至哈坦乌苏,北至布尔噶苏台鄂博尔商达。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五十年(1711)土谢图汗察浑多尔济第四子车凌巴勒后裔以札萨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