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清吏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前515亦称设诸。吴国勇士。堂邑(今江苏六合西北)人。吴王寿梦有四子,临终前遗言,日后王位兄弟相传。寿梦死后,其子诸樊、余祭、余昧相继为王,余昧卒,弟季札不受,遂以
宋代西南龙蕃首领。为龙、方、张、石、罗五姓蕃之一。领地在今贵州中南部。初为知静蛮军、蕃落使,守天圣大王。治平四年(1067)入觐英宗,诏为武宁将军,封其属将及郎将200余人。熙宁六年(1073),与罗
唐时西域宁远国王。宁远国原称拔汗那(原苏联中亚费尔干纳),又称钹汗、破洛那,辖地在真珠河(又作质河,今那林河)北。显庆(656—661)初,其先遏波之遣使朝贡,三年(658),任休循州都督、阿了参刺史
?—1798清朝将领。云南阿迷州(今开远)人。回族。乾隆十年(1745)中武进士。二十年至三十五年间1755—1770,由贵州守备、都司、游击升至四川越嶲营参将。三十六年(1771),参预平定大小金川
见“贡差”(993页)。
契丹、蒙古等游牧民族行居工具。《资治通鉴》注称:“契丹主乘奚车,卓毡帐覆之,寝处其中,谓之车帐。”古代蒙古族亦有之。《黑鞑事略》称,凡“起营,牛马橐驼以挽其车,车上室,可坐可卧,谓之帐舆。”此种毡帐“
1243—1286元朝皇太子。又译精吉木、珍戡。蒙古孛儿只斤氏。世祖※忽必烈和※察必皇后次子。少从师汉儒姚枢、窦默,习《孝经》。中统三年(1262),封燕王,守中书令,次年,兼判枢密院事,亲至中书省署
吐蕃本教祖师。又作辛饶米波益辛、辛波切或米波切。大约与吐蕃传说的第一代赞普尼雅赤赞普同时。生于今阿里的约莫隆仁(又称辛域约莫隆仁,地在扎达县境,一说地处古代大食境)。木杰亭巴盖后裔,父穆日名杰本兑嘎,
唐代牂柯矩州领主。武德四年(621),纳土归附朝廷,以其地置矩州(今贵州贵阳),封其为矩州刺史,世有其地。史称“矩州谢氏”。龙朔三年(663),率部民7千户内附。境内主要有布依、苗等民族之先民居住。
见“李嗣源”(10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