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尔默特旺扎勒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任阿里总管。珠尔默特策布登次子。乾隆十五年(1750),避其叔※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陷害,入扎什伦布寺为僧,幸免。同年,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被清驻藏大臣傅清执杀后,得以查证其父被陷身亡事。次年,袭其父辅国公爵。因年幼,任阿里名誉总管,并承继被其叔抄没之庄园,长居拉萨,阿里地方另拣选老练官员管理。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任阿里总管。珠尔默特策布登次子。乾隆十五年(1750),避其叔※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陷害,入扎什伦布寺为僧,幸免。同年,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被清驻藏大臣傅清执杀后,得以查证其父被陷身亡事。次年,袭其父辅国公爵。因年幼,任阿里名誉总管,并承继被其叔抄没之庄园,长居拉萨,阿里地方另拣选老练官员管理。
见“舍利畏”(1468页)。
约1660—1730清初伊斯兰教著译家。字介廉,号一斋,江苏上元(今南京)人。回族。父三杰,研究伊斯兰教义,著《清真教说》并校订马注《清真指南》一书。智继承父业,攻读儒家经史子集和佛道经书,并钻研阿拉
清代新疆塔吉克族爱国者。新疆色勒库尔(今塔什库尔干)人。道光十六年(1836)十一月,随从库尔察克率众抗击浩罕列什格尔胡什伯克入侵。次年六月,乘浩罕军外出抢掠之机,率众潜入城下,活捉留守阿达那等8人,
亦作“吾亦可”或“隈可”。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牙齿”之意。金初宗室中有完颜隈可。
俗称“小军机”(150页)。
彝族土司。归属临安府,今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个旧沿红河北岸地。本元明时纳楼千户。洪武十五年(1382)置,治所在今建水南官厅。十七年,以土官普沙(彝族)为副长官。其地东至墨江交趾界600里,
见“乃东”(37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衙门的狱差。主要管理犯人。由四户交不起官粮的“俄拉伯”轮流担任。每次1人,3个月一换,自带口粮,无报酬,任职者不纳粮,不负担其他差役。
官名。唐代始置。元和十四年(819),命杨于陵为淄、青十二州宣慰使。元置宣慰司,设宣慰使掌军民之务,分道总理郡县,行省有政令则为布告于下,郡县有所请则为上达于省,类似今地区一级机关之主官。有边陲军旅之
见“什和勒伯克”(3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