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甲玛
傈僳语音译,亦称“玛甲伯”,意为“为死者指路”。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当有人去世时,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先替死者洗澡、梳头和换新衣服,将尸体放在长柜上,然后请祭师拿弩(或枪)射三箭(弹),边射边祷告:“你不要走上面和下面的这两条路,一定要走中间这条路,这才是你祖先走过的路。你应该赶快顺着这条路到你祖辈那里去,和他们团聚。”继而进行各种祭奠式,并择日埋葬死者。
傈僳语音译,亦称“玛甲伯”,意为“为死者指路”。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当有人去世时,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先替死者洗澡、梳头和换新衣服,将尸体放在长柜上,然后请祭师拿弩(或枪)射三箭(弹),边射边祷告:“你不要走上面和下面的这两条路,一定要走中间这条路,这才是你祖先走过的路。你应该赶快顺着这条路到你祖辈那里去,和他们团聚。”继而进行各种祭奠式,并择日埋葬死者。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智兴年号。1185—年?。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作者不详。民国六年(1917)成书,手抄本。书中记载城垣、衙署、营制、将军、协领、副都统、名讳、八旗满洲、蒙古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领催前锋、马甲、步甲、马匹、马厂地、操演
突厥语yatishbigi音译。yatish,意为“汗的夜间卫队”,bigi,意为“首领”、“官人”,合意为“汗的夜间卫队长官”。一般兼任首都警卫之责。※叶尔羌汗国时期有此官职。
蒙古国大将。又译齐拉衮。逊都思氏。※锁儿罕失剌子。雄勇善战。原附属泰赤乌部。铁木真(成吉思汗)早年遭泰赤乌部塔儿忽台执禁,得其营救,幸免于难。后归附铁木真,随从统一蒙古各部。宋庆元五年(1199),与
先秦两汉时中国南方古族名。亦称雒越、雒民、瓯骆、越骆、路人等。译自南方少数民族的语言;一说译自古壮语,有“鸟人”、 “羽人”或“峒人”之意,因图腾崇拜、冠饰或居住特点而得名。最早见于《逸周书·王会解》
民国时期新疆省财政厅(司)发行的货币。 ①民国二年(1913)至民国四年(1915),在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印制的大龙票(又称新票、省票),面额为红钱400文(主币),流通于新疆迪化、伊犁、阿克苏道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率宾江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塔鲁木等3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东南绥芬河流域。宣德十一年(1436)正月,升指挥佥事绰必为指挥使。后还朝贡明朝。
1803—1865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五十任堪布。藏族。早年入时轮扎仓,获噶让巴学位。由于诵经达到标准,获得然降巴称号。后入闻思堂学级,学完五部大论,由德赤仁波且受具足戒。37岁,任恰达玛职。次年,获多
延边朝鲜族地区的工人团体。1920年在延吉县龙井镇成立。1924年提出同盟纲领:(一)依靠工人阶级团结的力量,实现新社会;(二)促进朝鲜族民众运动,并成为先驱者; (三)提倡无产阶级生活意识的民众文化
白族古碑。明代景泰元年(1450)秋刊刻。五峰兰雪道人杨安道书并篆额,白族石匠杨宗刻字。正文17行,行11至41字,右行,正书。原碑立于云南大理喜洲凤阳村三灵庙内,已毁,唯留拓片。所记乃南诏、大理国神